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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体系

权利体系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1年内共计17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农业经济、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69篇、会议论文6篇、专利文献46987篇;相关期刊148种,包括西南政法大学学报、政法论丛、社会观察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劳动关系分会第3届年会暨学术研讨会、2009年行政法年会、社会秩序与价值建构2008·学术前沿论坛等;权利体系的相关文献由202位作者贡献,包括高新军、公丕祥、卢星华等。

权利体系—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69 占比:0.36%

会议论文>

论文:6 占比:0.01%

专利文献>

论文:46987 占比:99.63%

总计:47162篇

权利体系—发文趋势图

权利体系

-研究学者

  • 高新军
  • 公丕祥
  • 卢星华
  • 周湖勇
  • 唐忠辉
  • 张品泽
  • 张文显
  • 张琳琳
  • 李永林
  • 李里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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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王亚楠; 张琳琳
    • 摘要: 人脸识别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引发了人们对人脸信息权益保护问题的关注。人脸信息被用于商业领域后,商业主体利用人脸信息可能会侵犯个人权利。人脸信息作为最敏感乃至最重要的个人信息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人脸信息在商业利用中的权益保护在立法上具有正当性。我国保护人脸信息的相关法律存在无专门保护条款、人脸信息主体无明确权利、未设置统一保护机关和缺乏有效侵权救济机制等问题,需要在《民法典》中制定专门保护条款、构建人脸信息主体权利体系、设置统一保护机关和完善侵权救济机制,以有效保护人脸信息权益。
    • 王亚楠; 张琳琳
    • 摘要: 人脸识别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引发了人们对人脸信息权益保护问题的关注.人脸信息被用于商业领域后,商业主体利用人脸信息可能会侵犯个人权利.人脸信息作为最敏感乃至最重要的个人信息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人脸信息在商业利用中的权益保护在立法上具有正当性.我国保护人脸信息的相关法律存在无专门保护条款、人脸信息主体无明确权利、未设置统一保护机关和缺乏有效侵权救济机制等问题,需要在《民法典》中制定专门保护条款、构建人脸信息主体权利体系、设置统一保护机关和完善侵权救济机制,以有效保护人脸信息权益.
    • 张品泽; 赵雪松
    • 摘要: 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严重危及社会秩序与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外力管控的常规路径下,面对依然未被根本遏制的精神病人危害行为,本文从实证角度出发,以危害对象、危害特征及危害客体为标准,在对精神病人危害类型进行全面剖析的基础上,详细厘定此类主体肇事肇祸的内外诱因,进而立足于社会防卫与权利保障兼顾与平衡的价值遵循,探索危害防控机制的原则与标准,通过阐述经济补助、知情与自决等权利内涵,搭建精神病人危害防控中的权利体系框架,以期消弭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内在诱因,重塑精神病人危害防控新模式。
    • 张品泽; 赵雪松
    • 摘要: 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严重危及社会秩序与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外力管控的常规路径下,面对依然未被根本遏制的精神病人危害行为,本文从实证角度出发,以危害对象、危害特征及危害客体为标准,在对精神病人危害类型进行全面剖析的基础上,详细厘定此类主体肇事肇祸的内外诱因,进而立足于社会防卫与权利保障兼顾与平衡的价值遵循,探索危害防控机制的原则与标准,通过阐述经济补助、知情与自决等权利内涵,搭建精神病人危害防控中的权利体系框架,以期消弭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内在诱因,重塑精神病人危害防控新模式。
    • 刘锐
    • 摘要: 研究目的:以权利体系化应当具有的逻辑统一性、价值同一性和实践必要性为标准,分析现行土地权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提出土地权利体系化的基本思路和重点内容.研究方法:规范分析、逻辑分析、历史分析.研究结果:现行土地权利制度存在土地概念使用、权利类型划分违反基本逻辑规律规则,国家和集体所有权差别对待及土地经营权内容设计背离价值同一性等问题;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宪法及自然资源单行法对自然资源和土地分别界定权利并以资源权利切割甚至吸附土地权利,民事法律未及时系统整合既有权利制度并补足土地权利空缺.研究结论:土地权利体系化的重点是合理确定土地所有权的范围,科学界分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填补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和法定地役权"漏洞",调整充实土地经营权的内容及加快宅基地"三权分置"入法.
    • 卢星华
    • 摘要: 《民法典》的颁布对于私权的保护上升到新的高度,加强对于物权的保护也意味着对于草原权利进行保护.体系化设定是《民法典》的基本特点,通过不同层级的草原权利保护民事立法进行规范分析,我国草原权利立法价值理念有所偏差,我国草原立法缺乏明确性和体系性,对于草原权利的限制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草原权利救济也缺乏多样性.为加强草原权利保护,需根据《民法典》中权利保护理念,完善相关立法.
    • 卢星华
    • 摘要: 《民法典》的颁布对于私权的保护上升到新的高度,加强对于物权的保护也意味着对于草原权利进行保护。体系化设定是《民法典》的基本特点,通过不同层级的草原权利保护民事立法进行规范分析,我国草原权利立法价值理念有所偏差,我国草原立法缺乏明确性和体系性,对于草原权利的限制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草原权利救济也缺乏多样性。为加强草原权利保护,需根据《民法典》中权利保护理念,完善相关立法。
    • 罗文华; 马贺男
    • 摘要: 《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一旦实施,将拉开国人行使"被遗忘权"的序幕.引入被遗忘权利制度是大数据时代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必然要求,规范网络运营者行为的重要举措,减轻网民讼累、节约司法资源的必要途径.无论是平衡个人信息保护与公民知情权利之间关系,还是减轻对信息技术发展可能的负面影响,构建合理完整的被遗忘权权利体系是该权利中国本土化的关键.被遗忘权利制度的移植不能完全照搬域外经验,要立足现实国情,充分利用好中国互联网产业近20年飞速发展积累的宝贵经验,从公民个人信息入手,循序完善复杂的搜索引擎场景.通过改进、完善现有的"不良信息举报"机制实现被遗忘权的请求与反馈.审核具体权利请求时,网络运营者要在调查核实用户提交证明材料的基础上,以公众知情权的影响程度为主要考虑,从当事人的社会地位、领域影响、事件时间跨度等角度综合判断.
    • 李苑玉
    • 摘要: 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基本居住的重要依托,在宅基地权利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此前,由于强调宅基地的保障性,学界目光主要聚集在使用权的公平获得,现今财产价值成为新关注点,对此的理论回应更多是站在农民权益保护角度专注于使用权流转研究,正在推进的“三权分置”改革同样是期望以合理流转平衡保障性与财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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