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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整

土地调整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266篇,主要集中在农业经济、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63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127701篇;相关期刊174种,包括安徽行政学院学报、唯实、乡镇论坛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2002年中国青年农业经济学者年会、第六届中国标准化论坛、第十二届中国城市住宅研讨会 等;土地调整的相关文献由329位作者贡献,包括冯华超、叶兰、商春荣等。

土地调整—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263 占比:0.21%

会议论文>

论文:3 占比:0.00%

专利文献>

论文:127701 占比:99.79%

总计:127967篇

土地调整—发文趋势图

土地调整

-研究学者

  • 冯华超
  • 叶兰
  • 商春荣
  • 秦岭
  • 刘灵辉
  • 吕邦列
  • 张成鹏
  • 方争游
  • 李小红
  • 杨学成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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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王丽萍; 张尚洁; 赵金龙
    • 摘要: 二轮承包即将到期,如何进行第三轮承包急需明确。本文对第三轮土地承包如何开展、各户承包土地是否调整及如何调整进行了探讨,得出以下结论:各级政府不应倡导土地调整,也不能禁止土地调整,允许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各村根据自身的情况、借助村民代表大会确定第三轮土地承包的具体方式。
    • 张成鹏; 郭沛
    • 摘要: 为进一步释放土地制度改革红利,降低粮食生产成本,基于山东省496个玉米种植户的调查数据,实证检验“一户一田”对粮食生产成本的影响。典型事实分析表明,是否实施“一户一田”的两类农户总成本和人工成本存在显著差异。基准回归分析表明,“一户一田”与玉米生产成本呈现显著负相关,即实施“一户一田”能够显著降低玉米生产成本。进一步使用村组干部支持率作为工具变量,经过筛选样本并且替换核心解释变量和地区控制变量后,估计结果依然稳健。影响机制分析表明,实施“一户一田”降低了人工成本和机械成本,对农资成本和土地成本并无显著影响。异质性分析表明,未加入农业合作社和未进行农地投资的农户,实施“一户一田”后的生产成本降幅更大。农村土地三轮延包在即,政府可更加关注“一户一田”的节本成效,思考村组实施“一户一田”的意义,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确保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
    • 皮婷婷; 许佳贤; 郑逸芳
    • 摘要: 农机外包服务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事关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本文使用全国性大样本数据CLDS2016,应用Ordered Probit模型研究农地经营规模对农户农机服务外包的影响,并探讨地权稳定性在其中的调节效应.研究发现:虽然我国小农经济仍然较为普遍,但农机外包服务推广已取得一定成效,可以通过服务规模经营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农地经营规模与农户农机服务外包呈倒U形曲线关系,拐点为2.833 hm2,不同农地经营规模农户的农机服务外包行为具有差异性;地权稳定性中仅土地调整具有调节作用且为负向,相比有土地调整,没有土地调整(地权稳定)时农地规模与农机外包的曲线拐点左移2.011 hm2;地权稳定性中农地确权颁证使曲线拐点左移0.709 hm2,但调节效应不显著,原因可能是确权的政策效应具有滞后性.因此,发展农机外包服务市场需综合考虑区域差异性和农户农业生产的多样化需求,并提高农机外包的服务质量,规范市场运行,同时也需完善农地确权政策的配套制度并建立土地数据平台.
    • 郑淋议
    • 摘要: 坚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保持长久不变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基本方针,如何利用土地调整和土地确权来回应人口变动与土地承包的矛盾成为农业生产经营面临的现实难题.具体表现在: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下,一方面,非正式制度嵌入的自治传统和集体成员权的法理隐喻事实上满足了土地调整的发生条件,而且在现阶段土地调整的正面效应可能大于负面影响,它能够维持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减轻农业生产效率损失和促进社会公平,而土地确权却难以有效解决承包期内时间线上的动态公平问题;另一方面,土地调整并非万能,它也可能导致土地细碎化、土地投资减少、农民经营预期不稳等弊端,而土地确权恰好能够通过明晰产权、确定权属来增加土地投资和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定量分析发现,现阶段,作为正式制度的土地确权一时难以替代表征为非正式制度的土地调整,土地调整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土地确权时同步进行土地调整更有助于公平和效率目标的实现,在土地确权完成后的5年之内也是土地调整合理的窗口期.因此,需要抓紧时间做好土地确权的收尾工作,保留土地调整作为农村土地制度内部调适的合理选项,在二轮承包期到期时同步开展土地确权和土地调整工作,把握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实施的动态平衡.
    • 钱龙; 冯永辉; 卢华
    • 摘要: 基于广西的农户调查,考察了地权稳定性对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影响,并检验了新一轮确权颁证在其中的调节效应.研究表明,地权不稳定会显著负向影响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二轮承包期间的土地大调整经历会降低农户施有机肥的可能性,土地小调整经历则不利于农户采用秸秆还田技术.当前正在推进的新一轮农地确权颁证在地权稳定性和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间发挥着显著调节作用,以提升产权安全性为目标的农地确权会削弱地权稳定性带来的负面影响.子样本检验、替代变量检验和Biprobit模型证实上述发现是稳健的.此外,对于秸秆还田行为,研究发现农地确权存在时滞效应,随着颁证时间延长,确权能更好地消除地权不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鉴于农地确权颁证有着积极的政策效应,能够削弱地权不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要以新一轮确权为契机,保持地权长期稳定,让新一轮确权有效保护农户地权,激励农户积极保护耕地质量.
    • 刘淑云; 韩家彬; 刘玉丰
    • 摘要: 耕地质量保护是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基于农业农村部2016年农业产业政策第三方评估农户调查数据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政策研究农户调查数据,运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实证检验农地确权对农户耕地质量保护投资的影响效应.结果表明,农地确权将土地剩余控制权赋予农户,显著降低农户耕地保护投资收益的外溢性,并提高农户耕地质量保护投资概率和投资量;土地调整在农地确权影响农户耕地质量保护投资的过程中表现出一定异质性,即确权对有农地调整经历的农户耕地质量保护投资概率和投资量影响更大;相较于未转入土地农户,转入户耕地质量投资水平更高;农户对转入地耕地质量保护投资低于自有地,剩余控制权的再配置提高农户对转入地的投资.政府应从制度层面加大农户土地剩余控制权保护力度以激励农户增加耕地质量保护投资,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保障转入户的耕地质量保护投资收益,耕地保护补贴适当向规模户倾斜.
    • 张成鹏; 康宽; 张雅欣; 郭沛
    • 摘要: 基于山东省506个农户微观调查数据,结合规模经济理论,构建半对数模型研究“一户一田”对小麦生产成本的影响。结果表明:(1)“一户一田”与小麦生产成本之间呈现显著负相关,即实施“一户一田”能够显著降低小麦生产成本。(2)实施“一户一田”主要降低小麦生产人工成本和机械成本,而对土地成本和农资成本无显著影响,且不同地区对小麦生产成本影响存在差异。(3)在选用村干部任职年限作为“一户一田”的工具变量和进一步筛选样本后实证结果保持稳健。基于上述研究结果,从土地制度改革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
    • 顾冬冬; 关付新
    • 摘要: 耕地流转和土地确权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重要途径.本研究基于河南省612份农户调研数据,运用随机前沿生产函数对小麦种植技术效率进行测算,采用Tobit模型实证探究耕地流转、土地调整及二者的交互项等因素对技术效率的影响,并用工具变量法解决了耕地流转的内生性问题.结果表明:样本农户小麦技术效率为0.810,还有较大的提升潜力;且小麦技术效率异质性特征明显,不同农户之间差异较大.流转户的小麦技术效率高于未流转户.无论对于流转户还是未流转户,其土地未调整户的小麦技术效率都高于土地调整户.通过耕地流转和土地调整的联合检验发现,耕地流转对样本农户小麦技术效率有正向调节作用,土地调整对小麦技术效率有反向调节作用,耕地流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土地调整给小麦技术效率带来的损失.户主年龄、担任村干部、参加农业培训、离井距离、受灾等对小麦技术效率有显著影响.由此可见,一方面应推动耕地流转,加快农地规模化和现代化经营进程;另一方面应巩固土地确权成效,加强农业技能培训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 张连华; 霍学喜
    • 摘要: 稳定的农地产权能够激励农户农地投资,有助于促进农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土地确权是稳定农地产权的重要正式制度安排,即稳定地权是新一轮土地确权承载的重要功能.基于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和社会心理学理论,以黄土高原苹果优势区为研究对象,利用实地调研数据,采用Logit和Ologit模型,从村庄内家庭土地不平等视角分析土地确权对农户地权稳定性感知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探讨新一轮农地确权的地权稳定效应.结果表明,在研究区域,33.79% 的农户已完成新一轮土地确权颁证,62.64% 的农户认为研究地块在未来不会被重新调整,即感知的地权稳定性水平较高.新一轮土地确权显著强化了农户的地权稳定性感知,且在控制村庄内土地不平等的情境中具有更高的强化效果;村庄内家庭土地不平等对农户地权稳定性感知具有显著的弱化效应,且土地不平等在土地确权对农户地权稳定性感知的影响中具有负向调节作用.因此,在"三权分置"产权制度改革中,政府应重视规范土地确权程序,加强产权制度改革宣传和信息披露,同时,注重以政策调整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方式,降低土地不平等造成的负面影响,强化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效果.
    • 焦芳芳; 贾志宏; 刘启明
    • 摘要: 长久不变农地政策的设计无法忽略农户的真实土地诉求,同时,农户的土地诉求直接影响这项政策的执行效果.通过回溯不同时期农户对土地诉求的变迁阶段并结合豫西三个村庄的调整实践,将土地调整划分为点发型调整、规律型调整以及集中型调整三种类型分析发现,农户自发调整土地的深层逻辑是现今部分地区保留生产收益诉求、集体收益分配诉求逐渐扩大.因而在后续政策执行中应注重遵循地区间差异性进行改革,并着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以实现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顺利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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