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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的相关文献在1987年到2022年内共计61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工业经济、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04篇、会议论文7篇、专利文献34409篇;相关期刊378种,包括电子知识产权、法学、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7种,包括全国首届医药卫生风险研讨会暨江苏省卫生法学会、江苏省医学伦理学会、江苏省医学哲学学会2015年学术年会、首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等;和解协议的相关文献由515位作者贡献,包括于锐、赵龙、吴允锋等。

和解协议—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604 占比:1.72%

会议论文>

论文:7 占比:0.02%

专利文献>

论文:34409 占比:98.26%

总计:35020篇

和解协议—发文趋势图

和解协议

-研究学者

  • 于锐
  • 赵龙
  • 吴允锋
  • 林岳
  • 丁海湖
  • 伍浩松
  • 刘倩
  • 刘思阳
  • 吴世彬
  • 吴兆玉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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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英国王子安德鲁:被传花1200万英镑摆平性侵官司,2月15日,卷入已故美国富商爱泼斯坦性侵丑闻的英国王子安德鲁宣布与指控他有性侵行为的美国女子弗吉尼娅·朱弗雷达成庭外和解。当日在美国纽约曼哈顿联邦法院提交的一份文件披露了这项和解协议,内容包括一笔未注明数额的赔偿金。英国《每日邮报》等多家媒体援引消息人士的话称,赔偿金为1200万英镑。
    • 宋迎; 朱丽博
    • 摘要: 一、前言近期,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在一起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下称“最高法知产法庭”)审理的“变压器开关”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案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1298号]中,成功代理上诉人--某电力设备公司获得了撤销原审判决、确认涉案协议为垄断协议并且认定全部无效的二审胜诉判决。本案中,当事人诉争的涉案协议为其在另案诉讼中为解决专利权纠纷而签订的调解协议,最高法知产法庭在审理过程中,重点分析了因专利纠纷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否构成垄断协议、对于垄断协议的认定标准等问题。
    • 冯子涵
    • 摘要: 《新加坡调解公约》的产生背景是为打破和解协议在国际间执行难的困境,其主要内容是赋予经调解所达成的国际商事和解协议以执行力,而这与中国的法律规定及传统法律观念极为不符。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和解协议并不具有执行力,其须经过法院或其他法定机构的审查,才可被申请强制执行。《新加坡调解公约》与中国法律制度的主要矛盾便由此产生,即针对和解协议效力的规定存在不同。而针对此矛盾及其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可通过限缩商事概念、确认和解协议的效力、建立公示制度、完善审查和执行程序等措施来克服。
    • 蔡伟
    • 摘要: 《新加坡调解公约》是审视和改革我国商事调解的重要参照物,如果我国批准该公约,相关制度必须与之相衔接.我国的商事调解可以从研究我国相关制度与公约的冲突,理顺调解的监管体系,走市场化、专业化的道路,严格防范虚假调解,尝试制定行业规范的软法等路径进行改革,使得该行业的发展与国际实践更加一致.同时,粤港澳大湾区的跨境商事调解实践可以为我国该领域的发展提供借鉴.
    • 张兆利
    • 摘要: 发生债务纠纷后,当事人除了选择普通诉讼、仲裁途径解决外,不妨尝试以下更快捷的方式来实现维权“加速度”。小额速裁法-最快解决纠纷期限:当日案例:农民鞠大爷将价值6000元的土豆卖给商贩臧某,双方当时商定延迟几天付款。谁料,这笔款项一拖就是几个月。急等用钱的鞠大爷把臧某告上了法庭。受理起诉后,办案法官将此案转入小额诉讼程序。在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当天就达成了和解协议,臧某当庭付给原告2200元,余款按月分期归还。
    • 宋悦容
    • 摘要: 《新加坡调解公约》的通过使国际商事和解协议的跨境直接执行成为可能,我国虽签署了《公约》,但尚未通过国内立法程序批准《公约》,在国际商事和解协议执行领域我国仍处于立法空白,实践中存在和解协议执行无法可依、执行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规范、执行救济程序缺失等问题。为了更好地规范和解协议执行体系,实现《公约》的落地,我国应准确理解《公约》对执行国际和解协议的要求,并结合立法和实践现状探讨国内制度应当如何与《公约》的规定相衔接,进一步考虑我国商事调解法律应当进行怎样的完善。在加快商事调解立法进程的同时,建立与《公约》相适应的商事和解协议执行体系,规范调解机构和调解人才队伍,以落实国际商事和解协议的执行。
    • 庞圣浩
    • 摘要: 执行和解规定的颁布实施意味着我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和解制度在执行领域中的适用.该制度的设立不仅在理论上解答了行政权能否处分的疑惑,还在实践中弥补了法律强制力的不足,既提高了行政效率,又保障了个案正义,是我国立法上的制度创新.但是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导致了立法初衷未能贯彻落实.应从完善程序、主体与协议效力等方面入手,保证执行和解制度的有效实施.
    • 温树英; 张旭琴
    • 摘要: 《新加坡调解公约》有助于促进调解在解决国际商事争议方面的广泛运用.目前,我国的商事调解还存在基本立法缺失、调解员的资质和守则规定不统一,以及个人调解的效力未被法律认可等问题,使得相关当事人难以充分利用《新加坡调解公约》框架下的执行机制,也不利于我国商事调解的发展.因此,我国应积极对接《新加坡调解公约》,尽早制定"商事调解法",明确经调解产生的和解协议的执行办法,建立健全统一的调解员认证机制和行业守则,以实现调解制度的规范化、调解员的职业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国际化,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法治保障.
    • 王由海
    • 摘要: 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行政法治实践中,一种体现"公私合作治理"的行政和解制度正在生成.无论是处于横轴的具体执法领域,还是处于纵轴的执法、复议和诉讼过程,和解的基因都深深嵌入到各行政领域中.行政和解的兴起彰显从公权力不得处分到行政和解权、从权益保护到纠纷解决、从管制行政到合作行政的法理意蕴.行政和解具有协商、高效的优势,但欠缺制度上的稳定性及清晰性,实践中行政和解面临法律依据缺乏、适用范围不清、和解程序匮乏的多重困境.因此,行政和解必须实现法治化,需要对行政和解中的调查活动、协商活动、决定活动等过程予以通盘考察,在此基础上,通过明确行政和解的性质、适用范围以及适用程序等方面的努力,建构新时代中国特色的行政和解制度.
    • 赵一苇
    • 摘要: 这一套“风控兜底”的手段,让许多受害人在受骗后都很难认清这个骗局的本质。一旦受害人亏损达到50%后,团队会对受害人逐步劝退,还要对亏损较多、可能报警的受害人进行安抚,必要时还会退还部分佣金,让受害人签署和解协议,并要求其删除相关聊天记录,避免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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