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立法
国际立法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14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外交、国际关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38篇、会议论文7篇、专利文献2327篇;相关期刊117种,包括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国际问题研究、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7种,包括首届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2007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等;国际立法的相关文献由163位作者贡献,包括李耀芳、王运祥、刘娜等。
国际立法
-研究学者
- 李耀芳
- 王运祥
- 刘娜
- 周雪艳
- 曹叠云
- 朱祥贵
- 李岩
- 杨信
- 谢根成
- 贾宇
- 闫晓丽
- Michael Blakeney
- 上海市工商局网络监管调研组
- 于文轩
- 于静
- 任扶善
- 侯富强
- 傅一苹
- 傅前明
- 刘大群
- 刘志云
- 刘思明
- 刘标
- 刘洋
- 刘清春
- 刘美麟
- 刘芳
- 吕晶华
- 周伯福
- 周凤翱
- 周叶中
- 周晓林
- 周海洋
- 孔令群
- 孙伟
- 孙春祥
- 孙静
- 孟晔
- 宋志琼
- 宣天1
- 小佰
- 常海霞
- 庞远福
- 张东辉
- 张丹
- 张丽
- 张乃根
- 张向辉(编译)
- 张昊
- 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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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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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是新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后参加的最重要的多边国际造法活动。中国坚定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扩大海洋管辖权的合理主张,反对海洋霸权主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海洋权益,在一些核心关切的海洋法重要问题上坚持原则立场,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制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与《公约》直接相关的后续立法活动中,中国对富钴结壳规章中的矿区面积的建议,促进了规章的顺利通过;对沿海国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案相关条款的执行提出建设性意见,促成了“初步信息”的达成。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制定《公约》和后《公约》时代的相关海洋国际立法和国家实践中,中国审时度势,积极行动,为塑造和改善国际海洋法律秩序贡献了智慧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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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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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类在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活动日益威胁着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存续,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在《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和《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保护公约》框架下,相关区域国际组织及国家开始了设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的探索.这些实践面临着对其合法性的质疑、管理的碎片化、与沿海国权利冲突、非缔约方的忽视以及监测与评估困难等困境.当前,联合国框架下关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协定磋商已经进入关键阶段,海洋保护区等划区管理工具是其中的核心议题之一.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国际协定磋商中,应通过构建合法性基础、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适当顾及沿海国权利、促进非缔约方参与以及注重监测与评估等措施回应和解决相关的实践困境.我国应积极参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国际协定制定进程,在BBNJ国际协定谈判中结合自身利益诉求提出具体建议,引领相关规则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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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乃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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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际立法主要指《联合国宪章》下编纂和逐渐发展国际法的活动,对于"百年未遇之大变局"中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治理法治化不可或缺。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下,以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晚近专题为重点分析国际立法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系以及实际意义或影响,有助于认识具体的国际立法与基于国家主权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之间存在的某些冲突,进而回顾和反思中国在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有关国际立法中的积极作用和存在的不足,以便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提高参与度,切实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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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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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展核能是解决我国能源短缺,推动绿色发展,控制环境污染,保障能源安全,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国目前的核损害赔偿的相关立法严重落后于核电产业的发展,不仅不利于核电产业的健康发展,更削弱了我国应对突发核事故的能力.本文从核损害赔偿的国际立法实践出发,通过对相关国际公约和核电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的总结,对我国的核损害赔偿立法,构建中国特色的核损害责任体系提出了可行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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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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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法是维护网络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来,主要国家和地区网络安全立法聚焦在个人信息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新技术新业务网络安全监管、国家安全审查等几个方面,呈现出一些新的动向和趋势。这些动向和趋势值得认真研究,对我国完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立法是很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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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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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法是维护网络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来,主要国家和地区网络安全立法聚焦在个人信息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新技术新业务网络安全监管、国家安全审查等几个方面,呈现出一些新的动向和趋势.这些动向和趋势值得认真研究,对我国完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立法是很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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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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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际立法的历史上,从选择保护到全面保护,从低水平保护到高水平保护,欧美国家走过了漫长的过渡期和准备期,短则几十年,长则100多年。而新中国用了不到20年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教授吴汉东向记者表示。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根本转变,并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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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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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全球治理的纵深发展,国际金融与劳工、环境、健康、教育等问题表现出更加紧密的联系,这意味着公众应该与传统的治理主体一起参与国际金融立法.然而,实践中公众参与路径不能满足公众的利益诉求和基本的权利维护.因此,必须顺应全球金融治理的发展趋势,全方位、多角度地为公众参与立法提供制度保障:实现公众参与立法的稳定性;确保公众参与立法的有序性;提高公众问责的可行性.我国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一方面“培育”高素质的公众团体,提高它们的国际影响力,另一方面降低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公众团体准入门槛,构建完备的准入后管理体系,从而提升国际金融立法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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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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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破产制度的历史演进过程来看,个人破产是破产制度的起源,而“一般破产主义”是当今破产制度的发展趋势.“一部没有个人破产的破产法不是完整的破产法”,我国目前仅适用于企业法人的现行破产立法,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弊端突显.为维护社会公平、发挥制度功能、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国际接轨,我国设立个人破产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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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刚
- 《第一届广东海事高级论坛》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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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海上运输的发展,海洋污染尤其是船舶油污问题日趋严重.国际社会也对此给予了足够重视,从国际条约到各国立法,国际油污立法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呈现出对船舶、船员严格要求,实行严格责任制、强制保险,船东、货主分摊责任,国际统一化等特点,并有油污损害赔偿范围扩大、船货双方责任加重、多方管辖等趋势.本文从船舶油污的国际立法现状谈起,论述其立法特点和不足的同时重点阐述国际船舶油污的立法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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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文;
杜萱
-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年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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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船舶压载水造成海洋外来生物入侵对海洋环境和生态造成的巨大危害,已经日益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在解析国际海事组织《控制和管理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国际公约》以及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相关立法的基础上,通过剖析我国船舶压载水管理立法的缺陷和不足,提出从强调生态效益优先的立法理念出发,构建我国船舶压载水排放造成海洋外来生物入侵的法律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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