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权
审查权的相关文献在1988年到2022年内共计6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7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5668篇;相关期刊62种,包括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06年年会、2005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等;审查权的相关文献由79位作者贡献,包括任晓兰、Shane Galvain、万大武等。
审查权
-研究学者
- 任晓兰
- Shane Galvain
- 万大武
- 万紫
- 万艾兵
- 丘建东
- 严实
- 任建明
- 何曲
- 俞祺
- 修晓波
- 刘出群
- 刘斯凡
- 刘艳丽
- 加藤贵仁
- 卓越
- 卫民
- 厉兵
- 古敏
- 叶伟平
- 吴艳辉
- 周骏
- 喻英辉
- 大林文敏
- 娄宗华
- 孙树巍
- 季卫东
- 宫步坦
- 常丽媛
- 张光利
- 张天雪
- 张孝超
- 张尚
- 张晖
- 张绍明
- 张鹏
- 彭欢燕
- 徐发成
- 徐浩
- 曾朝晖
- 朱大明
- 李毅
- 李石山
- 杨圣坤
- 杨遂全
- 杨顺修
- 林来梵
- 梁上上
- 毕慧
- 潘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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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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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问题历来是公司法学研究的重点与难题.我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相对系统全面的规定,旨在调整日益增加的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但这些规则并未彻底解决实践之中的问题,实践中对此仍有颇多争议.因此,确立公司在股权转让中的中心地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股权转让纠纷的发生,并切实维护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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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上上;
加藤贵仁;
朱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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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法律已经从法律移植阶段步入法律养护阶段,精细化比较呈现蓬勃生机.本文采用精细化比较的理念与方法,对中日两国股东提案权的制度宗旨、立法史、构成要件、存在问题、法律漏洞、修法方向等做了全面而深入的比较研究.两国股东提案权具有共同的立法宗旨,但是两国对该权利的规范路径并不相同,中国将股东提案权定性为临时提案权进行规范,而日本将股东提案权区分为议题权、议案权与议案要点通知权.为此,两国面临的法律问题不尽相同,特别是董事会对股东提案的审查权限、审查方式,以及股东滥用提案权的方式都存在较多差异.由于两国确立该制度的时间都较短,都存在“技术性不足,操作性不强”的问题,需要加以完善.在找寻本国与他国法律制度发展的轨迹中,本文不以引用他国法律为唯一目的,而是更深更广地理解该制度在两国的通性与殊相,并以他人为镜寻找自我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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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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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通过政策制定机关对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评估和审查,规制政府权力滥用,保障政策措施不会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一项制度.如同澳大利亚那样,将公平竞争审查权配置给独立的外部部门来专门进行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在我国是不可行的.美国、日本、韩国所采取的将公平竞争审查权配置给竞争执法机关的模式,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也不可取.在当前我国政策制定机关众多且分散,政策措施涉及面广、数量众多的实际情况下,将审查权配置给政策制定机关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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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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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通过政策制定机关对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评估和审查,规制政府权力滥用,保障政策措施不会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一项制度。如同澳大利亚那样,将公平竞争审查权配置给独立的外部部门来专门进行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在我国是不可行的。美国、日本、韩国所采取的将公平竞争审查权配置给竞争执法机关的模式,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也不可取。在当前我国政策制定机关众多且分散,政策措施涉及面广、数量众多的实际情况下,将审查权配置给政策制定机关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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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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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判断行政规则上位法依据是否明确的标准可以概括为两条:第一,上位法是否已就下位法所涉政策或价值问题作出选择;第二,上位法是否明确授权行政机关就某事项行使裁量权。我国原有的行政诉讼制度没有直接规定法院对行政规则的审查权,但实践中,法院时常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参照"规章的权力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简称《座谈会纪要》)阐明的"评述"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权力,潜在地遵循着法制统一、下位法需符合上位法的基本法治原则,在事实上进行着对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有时,法院甚至也会以沉默的形式,拒绝适用与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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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尚;
Shane Galv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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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In international construction project,the engineer is an important participant. Based on FIDIC design-build conditions of contract,this paper comprehensively analyzes the sources of the engineer's authority,also states that the authority of the engineer is represented as the project administrator authorized by the employer and the quasi arbitrator. This paper further illustrates through a case study that the check,confirmation,approval and other conducts by the engineer can not release contractor's responsibility under the contract.%在国际工程项目中,工程师是重要的合同参与方.基于FIDIC的设计-建造合同条件,全面分析工程师权力的来源,阐述工程师的权力主要是通过业主授权的项目管理者以及第三方的准仲裁员体现,案例分析还进一步说明工程师的审查、确认、同意等行为并不能解除承包商所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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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
杨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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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目前有大量的待收养的弃婴和儿童,但大都以民间的事实收养普遍存在,而无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极易产生法律纠纷.合法的家庭收养更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稳定发展,但目前尚存在主体规定不明确、收养条件不尽合理、收养监督机制不健全等法律障碍,为此提出明确规定家庭收养的主体地位、调整完善收养条件、完善收养过程中的审查和监督、收养后的管理与监督等对策,以切实推进合法的家庭收养普遍推广和实施,更好地保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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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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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1月4日晚,中央纪委反腐宣传片《打铁还需自身硬》播出中篇《严防灯下黑》。执纪审查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权力,然而,极少数纪检干部却滥用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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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红星
- 《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06年年会》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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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相对强势,因此保持WTO司法机构和政治机构间的适当平衡尤显关键.但这种机构性平衡最好是以不影响WTO争端解决机制保证WTO项下权利、义务的实施和有效执行方面作用的方式实现.如果存在任何的不平衡或不平衡威胁,WTO政治机构控制司法机构的现有能力应得到提高.WTO成员方事实上已经达成协议,就收支例外和区域贸易协定例外所引发的争端相关成员方可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执行该协议不是破坏,而是加强WTO协定项下权利、义务的平衡.但若WTO司法机构超越其权限,WTO政治机构应该可以施加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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