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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活的精彩在习作中流淌——浅析“生活习作”教学的特点

         

摘要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小学习作的要求是: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能根据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发展书面语言运用能力。其中强调与突出的是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从中折射出习作的真正意义与价值。既然是写“自己”,

著录项

  • 来源
    《教师》 |2013年第27期|66|共1页
  • 作者

    傅惠敏;

  • 作者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小学;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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