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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对人民陪审员事实审的指导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首次确立了法律审与事实审分离的陪审模式,创设了审判长对人民陪审员事实审的指导制度,旨在提升陪审员对案件审理的实质参与度。本文经实证考察发现,审判长事实审指导制度存在庭前争点指导缺位和评议前证据评价指导缺位两大问题。应当充分发挥庭前准备程序功能,在庭前为陪审员提供争点清单;庭审阶段就个案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和免受无关信息干扰提示充分进行释明,将证据评价指导由事后纠正向事前指导转变;评议阶段为陪审员提供全面争点证据清单,为陪审员认定事实提供框架指导。在完善审判长指导制度的同时,应当划定事实审的边界,并明确审判长的指导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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