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从刑民交叉角度再看存款名义人挂失领取他人钱款案

从刑民交叉角度再看存款名义人挂失领取他人钱款案

         

摘要

存款名义人挂失取走他人存款的行为如何定性,理论界存在很多争论.有观点认为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因为存款名义人与实际存款人两者之间没有任何意思表示,前者获得财产利益没有合法根据,而后者却因此遭受了存款损失,两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也有观点认为其构成侵占罪,司机王某和实际存款人总经理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委托关系,前者将合法占有的存款变为自己所有.也有不少人认为王某构成盗窃罪,认为存款名义人违背了实际存款人的意志,将存款转移到自己占有.也有其他的观点认为是存款名义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向银行实施了欺骗行为.而本文一改传统的视角,首先从法律关系为切入点对本案中的银行、实际存款人总经理刘某和存款名义人司机王某之间的行为进行剖析,在该前提之下,对银行存款的占有状态进行分析,来判断司机王某行为性质.本文的观点是:司机王某的行为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