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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县官到盐官

     

摘要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八月,一艘由扬州开出的帮船沿运盐官河驶过海道口,在东台城西的商盐码头靠岸。船上走出一位中等身材的中年官人,他就是东台新任知县魏源。东台知县的职责,大体是管办全县水利路桥、县学书院、乡规民约、宗教慈善等,催办范公堤西各乡的田赋漕粮,处理全县刑民讼案和私盐案件,但不管辖范公堤东财款丰赡的煎盐事务。各盐场的产、运、销归各盐课司和分运司管理,由此引发的各类案件却由东台知县处理,还不能因去盐场拘拿欠税灶户,影响盐业生产。所以,这个东台知县不那么好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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