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身份
法律身份的相关文献在1979年到2022年内共计12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教育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18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22091篇;相关期刊108种,包括伦理学研究、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云南行政学院学报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2010年高等教育国际论坛博士生分论坛、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等;法律身份的相关文献由133位作者贡献,包括丁志春、余雅风、庞丽娟等。
法律身份—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2091篇
占比:99.46%
总计:22211篇
法律身份
-研究学者
- 丁志春
- 余雅风
- 庞丽娟
- 李寿荣
- 王士伟
- 王庭琪
- 王莺桦
- 王锦晶
- 王鸿鳞
- 简祖平
- 肖凤翔
- 赵小溪
- 邵燕祥
- 陈玺名
- 韩小雨
- 龚钰淋
- Zhou Xiang
- 付奉义
- 代林利
- 仲米领
- 何文妍
- 余中根
- 侯金花
- 傅红兵
- 冯建军
- 刘俊
- 刘玉山
- 劳凯声
- 卢婧
- 叶嘉敏
- 吕建清
- 吴志先
- 吴晓燕
- 周详
- 姚莉
- 娄霞
- 宋海群
- 康晓强
- 张倩
- 张元鹏
- 张宝兵
- 张希宇
- 张晓琦
- 张盖华
- 张辉
- 彭希林
- 彭晓佼
- 戴瑞君
- 曹建明
- 朱庆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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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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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与就业形势的变化,在校生为了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操作能力,也为了提升自身竞争力纷纷投入到专业实习中,而用人单位也倾向于选择有实习经历的毕业生,形成了“双向循环”.本文着眼于当前在校实习生踊跃参与实习的情况,结合在校实习生劳动权益的保障需求,以理论分析和案例分析的方法,首先,将在校实习活动与类似行为相区分,明确在校实习活动的基本特性;其次,从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角度肯定在校实习生在特定环境下的劳动者身份,认可其与所在实习单位可以形成劳动关系;最后,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其所享有的劳动权益,以期更好地维护在校生的就业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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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光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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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官是公安教育训练事业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源动力,是决定公安教育训练质量的关键因素.教官的法律地位决定了其权利义务、待遇、保障、救济途径等,是教官制度的核心问题.从教官法律地位的历史渊源和域外经验可知,有必要"教""官"分离,赋予公安院校、民警培训基地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剥离教官身份中"官"的浓厚行政色彩,明确教官与公安机关、公安教育训练机构、学员的法律关系,实现公权与私权的合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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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米领;
秦玉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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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师身份的建构是对国家发展诉求、教育实践和社会人才需求的积极回应,推动教师身份变迁与内在价值功能转换是社会发展与尊重教育规律相统一的结果。公办中小学教师经历了“国家干部”“专业人员”的法律身份沿革,目前的教师身份及地位与教育作为国家战略的定位不相匹配。聘任制语境下教师身份滋生师资队伍建设掣肘因素,也稀释了教师职业的公共性。为了抓住《教师法》修订的契机,调适当下教师身份与教师公职人员的法律地位的适切性,应赋予教师“教育公务员”法律身份,实行“教育行政部门”聘任制,为巩固教师社会地位和发挥教师职业公共性固本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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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庭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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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网络直播带货是一种新的网络营销模式.然而,作为新兴模式,对现有关于直播带货中网红法律身份研究的反思,对直播带货中网红法律身份进行剖析,网红符合具体身份法律要件的认定为相应法律身份,符合电子商务经营者法律要件的认定为电商经营者身份,对直播带货网红和平台的责任规制进行剖析.提出规范直播带货对策,将直播带货纳入电子商务法电商行为,明确直播带货行为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加强对直播带货行为的法律监督,加强行业自律,从传统媒体直播带货入手,树立行业标杆,加强互联网直播平台的监管,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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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庭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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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网络直播带货是一种新的网络营销模式。然而,作为新兴模式,对现有关于直播带货中网红法律身份研究的反思,对直播带货中网红法律身份进行剖析,网红符合具体身份法律要件的认定为相应法律身份,符合电子商务经营者法律要件的认定为电商经营者身份,对直播带货网红和平台的责任规制进行剖析。提出规范直播带货对策,将直播带货纳入电子商务法电商行为,明确直播带货行为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加强对直播带货行为的法律监督,加强行业自律,从传统媒体直播带货入手,树立行业标杆,加强互联网直播平台的监管,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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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雅风;
王祈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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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合理确立教师的法律地位,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保障,也是人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现行立法将教师作为与其他专业人员无异的一类群体,在法律地位上没有体现教师职业的特殊性,也没有呈现不同教育阶段、不同性质学校教师群体的差异性,导致教师管理实践中问题和争议频发。教师职业源于现代国家公共教育体系建立的需要以及其对社会发展的重要功能,与其他类型专业人员最显著的区别即在于教师职业的公共性,而不同教育阶段、不同性质学校教师群体的公共性强度也存在显著差异。应以教师职业的公共性为分析基础,以公共性强度差异为划分维度,确立不同教师群体的法律身份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教师与相关主体的法律关系;以公共性保障及其与自主性的协调为目标,确立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科学设计教师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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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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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每年有大量的中高职学生前往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并产生大量法律纠纷.但与之相对应的是,我国法律界人士基于对顶岗实习概念模糊认识和顶岗实习法律规范缺位等原因,对顶岗实习学生法律身份界定存在较大的争议,影响到司法公信力和社会的稳定性.文章从顶岗实习学生内涵特征入手,深入分析其争议的原因,重新界定顶岗实习学生法律身份和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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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美香;
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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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中专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是实习生检验、巩固和升华所学知识、技能的重要途径,是国家培养一线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的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举措.然而,由于顶岗实习生的法律身份不明确,导致其实习时权益侵害而难以得到有效救济.本人通过研究实习生的法律身份,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提出可行性的权益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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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 Xiang;
周详
- 《2010年高等教育国际论坛博士生分论坛》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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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立大学在我国具有特殊的地位,其法治化的改革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公立大学的法律身份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并不完善,有待更加深入的理论分析与制度学习.文章在简要分析公立大学现有的法律身份及其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基础上提出:完善公立大学立法,保证大学发展的制度环境,明确公立大学的法律身份是"依法治校"的前提条件.这个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民法对法人制度的完善,以及行政法对机关法人与事业单位法人的界定,这一方面的高等教育研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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