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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委托系统以及收货委托方法

摘要

收货委托系统(10)具备:判定部(54),其用于判定设置于建筑(80)的用地的快递柜(20)内有无货物、以及用户是否存在于包括建筑(80)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一规定范围内;以及控制部(55),其在快递柜(20)内有货物时判定为用户从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的情况下,进行货物的收货委托。

著录项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收货委托系统以及收货委托方法。

背景技术

近年,随着商品的通信销售增多,快递的处理数量急剧增加,由于收取人不在而产生再次配送成为了社会问题。针对这样的问题,考虑设置快递储物柜(下面也记载为快递柜)的对策,该快递储物柜能够在收取人不在的情况下供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寄存货物。在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一种快递储物柜系统。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8-49044号公报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够利用快递柜进行收货委托的收货委托系统以及收货委托方法。

本发明的一个方式所涉及的收货委托系统具备:判定部,其用于判定设置于建筑的用地的快递柜内有无货物、以及用户是否存在于包括所述建筑的第一规定范围内;以及控制部,其在所述快递柜内有所述货物时判定为所述用户从所述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所述第一规定范围外的情况下,进行所述货物的收货委托。

本发明的一个方式所涉及的收货委托方法是由计算机执行的收货委托方法,在该收货委托方法中,判定设置于建筑的用地的快递柜内有无货物、以及用户是否存在于所述建筑内,在所述快递柜内存在所述货物时判定为所述用户从在变为了不在的情况下,进行所述货物的收货委托。

本发明的一个方式所涉及的程序是用于使计算机执行所述收货委托方法的程序。

根据本发明,实现一种能够利用快递柜来进行收货委托的收货委托系统以及收货委托方法。

附图说明

图1是示出实施方式1所涉及的收货委托系统的功能结构的框图。

图2是实施方式1所涉及的收货委托系统的动作例1的顺序图。

图3是用于用户指示自动收货模式的输入画面的一例。

图4是动作例1所涉及的判定处理的流程图。

图5是示出用于通知被进行了收货委托的显示画面的一例的图。

图6是实施方式1所涉及的收货委托系统的动作例2的顺序图。

图7是动作例2所涉及的判定处理的流程图。

图8是实施方式2所涉及的判定处理的流程图。

图9是示出用于通知货物送达的显示画面的一例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照附图来具体地说明实施方式。此外,下面说明的实施方式均用于示出概括性的或者具体性的例子。在下面的实施方式中示出的数值、形状、材料、结构要素、结构要素的配置位置及连接方式、步骤、步骤的顺序等是一例,并不意图限制本发明。另外,对于下面的实施方式中的结构要素中的、没有被记载于独立权利要求的结构要素,作为任意的结构要素进行说明。

此外,各图为示意图,不一定是严格地进行图示得到的图。另外,在各图中,对实质上相同的结构赋予相同的符号,有时省略或简化重复的说明。

(实施方式1)

[结构]

首先,对实施方式1所涉及的收货委托系统的结构进行说明。图1是示出实施方式1所涉及的收货委托系统的功能结构的框图。

实施方式1所涉及的收货委托系统10是利用快递柜20来自动地进行货物的收货委托(下面也记载为收货委托动作)的系统,该快递柜20是用于在货物的收取人不在时供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寄存该货物而使用的快递柜。收货委托系统10具备快递柜20、控制装置30、无线通信装置40、第一服务器装置50、第二服务器装置60以及便携终端70。下面具体地说明构成收货委托系统10的各装置的结构。

[快递柜]

快递柜20是用于在用户不在建筑80的情况下供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寄存寄给用户的货物的装置。下面,设为建筑80是用户自己的住宅进行说明。建筑80例如是独立式住宅,但也可以是其它的建筑。快递柜20别称是快递储物柜。快递柜20被设置于建筑80的用地。也就是说,快递柜20可以设置在建筑80内,也可以设置在建筑80外且建筑80的周边。通过快递柜20,抑制货物的再次配送的发生。快递柜20具备操作接受部21、探测部22、第一控制部23、第一通信部24以及第一存储部25。

操作接受部21是用于接受用户或者快递公司的快递员的操作的用户接口。操作接受部21例如是用于接受对快递柜20的门的开锁操作或者上锁操作等的硬件按键(换言之是硬件按钮),也可以是触摸面板等。

探测部22用于探测快递柜20内有无货物。探测部22例如是磁式的传感器(也就是磁传感器),但也可以是光学式的传感器。

第一控制部23根据由操作接受部21接受到的操作或者探测部22的探测结果,来进行与快递柜20有关的控制。第一控制部23例如通过微型计算机来实现,但也可以通过处理器或者专用电路来实现。

第一通信部24是用于快递柜20与控制装置30进行通信的通信电路。第一通信部24与控制装置30进行无线通信,但也可以进行有线通信。对第一通信部24所进行的通信的通信标准没有特别地限定。

第一存储部25是用于存储由第一控制部23执行的控制程序等的存储装置。第一存储部25例如通过半导体存储器来实现。

[控制装置、无线通信装置]

控制装置30是所谓的HEMS(Home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家庭能源管理系统)控制器,被设置于建筑80内,用于进行对被设置于建筑80的用地的家电设备的控制、以及对被设置于建筑80的用地的家电设备的消耗电力的管理等。控制装置30具备第二控制部31、第二通信部32以及第二存储部33。

第二控制部31进行与控制装置30有关的控制。第二控制部31例如通过微型计算机来实现,但也可以通过处理器或者专用电路来实现。

第二通信部32是用于控制装置30与快递柜20及无线通信装置40进行通信的通信电路。第二通信部32与快递柜20进行无线通信,但也可以进行有线通信。另外,第二通信部32与无线通信装置40进行无线通信。对第二通信部32所进行的通信的通信标准没有特别地限定。

第二存储部33是存储有由第二控制部31执行的控制程序等的存储装置。第二存储部33例如通过半导体存储器来实现。

无线通信装置40设置于建筑80内,是无线LAN(Local Area Network:局域网)路由器。无线通信装置40被与控制装置30进行通信连接。另外,当便携终端70进入无线通信装置40的可通信范围内时,无线通信装置40被与便携终端70进行通信连接。

[第一服务器装置、第二服务器装置]

第一服务器装置50进行与收货委托动作相关联的各种信息处理。第一服务器装置50向第二服务器装置60例如发送用于进行收货委托的收货委托信息。第一服务器装置50例如由快递柜20或者控制装置30的制造商来提供。第一服务器装置50具备信息处理部51、通信部52以及存储部53。

信息处理部51进行与收货委托动作有关的信息处理。信息处理部51具备判定部54和控制部55。信息处理部51例如通过微型计算机来实现,但也可以通过处理器或者专用电路来实现。

通信部52是用于第一服务器装置50与无线通信装置40及便携终端70进行通信的通信电路。对通信部52所进行的通信的通信标准没有特别地限定。

存储部53是存储有由信息处理部51执行的控制程序等的存储装置。存储部53例如通过半导体存储器来实现。

第二服务器装置60从第一服务器装置50接收收货委托信息,并对接收到的收货委托信息进行管理。第二服务器装置60由快递公司来提供。第二服务器装置60进行用于安排收货的信息处理。

[便携终端]

便携终端70是用户所持有的智能手机或者平板终端等便携型信息终端。便携终端70具备输入接受部71、终端控制部72、终端通信部73、显示部74、当前位置获取部75以及终端存储部76。

输入接受部71用于接受用户的输入。输入接受部71例如通过触摸面板和硬件按钮等来实现。

终端控制部72基于由输入接受部71接受到的输入等,来进行与便携终端70有关的各种信息处理。终端控制部72例如通过微型计算机来实现,但也可以通过处理器或者专用电路来实现。

终端通信部73是用于便携终端70与无线通信装置40或者第一服务器装置50进行通信的通信电路。终端通信部73例如与无线通信装置40进行近距离无线通信,与第一服务器装置50进行经由移动体通信网络的无线通信。对由终端通信部73所进行的无线通信的通信标准没有特别地限定。

显示部74基于终端控制部72的控制来对显示画面进行显示。具体地说,显示部74是包括液晶面板或者有机EL(Electro Luminescence:电致发光)面板等面板来作为显示设备的显示器。

当前位置获取部75用于获取便携终端70的当前位置,并将获取到的表示当前位置的当前位置信息输出到终端控制部72。当前位置获取部75例如通过GPS(GlobalPositioning System)模块来实现。

终端存储部76是存储有由终端控制部72执行的控制程序等的存储装置。终端存储部76例如通过半导体存储器来实现。

[动作例1]

接着,对收货委托系统10的动作例1进行说明。图2是收货委托系统10的动作例1的顺序图。

首先,便携终端70的输入接受部71接受用户的指示自动收货模式的输入(S11)。在步骤S11中,在便携终端70的显示部74显示图3所示那样的输入画面。图3是用于用户指示自动收货模式的输入画面的一例。终端控制部72基于由输入接受部71接受到的用户的指示自动收货模式的输入,设定为自动收货模式。另外,终端控制部72使终端通信部73发送设定信息(S12)。由终端通信部73发送的设定信息由无线通信装置40进行中继(S13),并由控制装置30的第二通信部32进行接收(S14)。此外,在便携终端70位于无线通信装置40的可通信范围外的情况下,不经由无线通信装置40,而经由移动体通信网络来由第二通信部32来接收设定信息。当由第二通信部32接收到设定信息时,第二控制部31设定为自动收货模式。

另一方面,快递柜20的第一控制部23使用探测部22来进行快递柜20内有无货物的探测处理(S15),并使第一通信部24发送表示快递柜20内有无货物的货物信息(S16)。此外,根据探测部22的探测结果来发送货物信息不是必须的。例如,也可以将快递柜20所具备的按钮被按下作为触发来发送货物信息。该情况下的按钮例如是收货委托按钮,收货委托按钮包括于操作接受部21。

控制装置30的第二通信部32从第一通信部24接收货物信息(S17)。在此,在被设定为自动收货模式的情况下,第二控制部31使第二通信部32发送接收到的货物信息(S18)。由第二通信部32发送的货物信息由无线通信装置40进行中继(S19),并由第一服务器装置50的通信部52获取(S20)。

另外,被设定为自动收货模式的便携终端70的终端控制部72使终端通信部73发送当前位置信息(S21)。当前位置信息由当前位置获取部75来获取,例如以规定的时间间隔定期地发送当前位置信息。由终端通信部73发送的当前位置信息由第一服务器装置50的通信部52来获取(S22)。

第一服务器装置50的信息处理部51基于在步骤S20获取到的货物信息以及在步骤S22获取到的当前位置信息,来进行动作例1所涉及的判定处理(S23)。图4是动作例1所涉及的判定处理的流程图。

首先,信息处理部51的判定部54基于获取到的货物信息,来判定快递柜20内有无货物(S31)。判定部54当判定为有货物时(在S31为是),基于获取到的当前位置信息,来判定用户的便携终端70是否从包括建筑80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S32)。也就是说,判定部54基于用户所持有的便携终端70的位置,来判定用户是否从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第一规定范围例如是以建筑80(换言之,用户自己的住宅)的位置为中心的规定距离的范围。此外,对于建筑80的位置以及距离,能够通过图3的输入画面来变更。

由判定部54判定为便携终端70从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的情况(在S32为是),是被认为存在于建筑80内的用户不在的情况。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控制部55向第二服务器装置60发送快递柜20内的货物的收货委托信息(S33)。收货委托信息包含用户的住所(也就是收货地点)、姓名以及电话号码等货物配送所需要的个人信息,这样的个人信息通过用户登记等预先存储于存储部53。

在步骤S31判定为没有货物的情况下(在S31为否)、以及在步骤S32没有判定为便携终端70从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的情况下(在S32为否),不进行收货委托信息的发送。

如以上说明的那样,在快递柜20内有货物时判定为用户从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的情况下,收货委托系统10进行货物的收货委托。这样的收货委托系统10能够在估计为用户不在建筑80的情况下,自动地进行货物的收货委托。

此外,也可以在被进行了收货委托的情况下,将其意思通知给便携终端70。也就是说,控制部55可以使通信部52进行通知。在该情况下,在便携终端70的显示部74显示图5所示那样的用于通知被进行了收货委托的显示画面。图5是示出用于通知被进行了收货委托的显示画面的一例的图。例如推送通知被进行了收货委托。

[动作例2]

判定便携终端70从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的方法不限于使用便携终端70的当前位置信息的方法。例如,便携终端70的终端通信部73具有如下功能:在进行使用移动体通信网络的无线通信时,如果进入到无线通信装置40的可通信范围,则将该无线通信切换为与无线通信装置40之间的近距离无线通信。可以使用这样的切换功能来判定便携终端70从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图6是这样的收货委托系统10的动作例2的顺序图。

在动作例2中,设置有步骤S24~S26来代替动作例1的步骤S21~S23。被设定为自动收货模式的便携终端70的终端控制部72使终端通信部73发送通信状态信息(S24)。通信状态信息是表示终端通信部73是在进行使用移动体通信网络的无线通信、还是在进行与无线通信装置40之间的近距离无线通信的信息。例如以规定的时间间隔定期地发送通信状态信息。由终端通信部73发送的通信状态信息由第一服务器装置50的通信部52获取(S25)。

第一服务器装置50的信息处理部51基于在步骤S20获取到的货物信息以及在步骤S24获取到的通信状态信息,来进行动作例2所涉及的判定处理(S26)。图7是动作例2所涉及的判定处理的流程图。

首先,信息处理部51的判定部54基于获取到的货物信息,来判定快递柜20内有无货物(S31)。判定部54当判定为有货物时(在S31为是),基于获取到的通信状态信息,来判定用户的便携终端70是否从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S34)。在此的第一规定范围是无线通信装置40所能进行无线通信的范围(也仅记载为通信范围、可通信范围)。

由判定部54判定为便携终端70从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的情况(在S34为是),是被认为存在于建筑80内的用户不在的情况。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控制部55向第二服务器装置60发送快递柜20内的货物的收货委托信息(S33)。

在步骤S31判定为没有货物的情况下(在S31为否)、以及在步骤S34没有判定为便携终端70从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的情况下(在S34为否),不进行收货委托信息的发送。

如以上说明的那样,在动作例2中也是,在快递柜20内有货物时判定为用户从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的情况下,收货委托系统10进行货物的收货委托。这样的收货委托系统10能够在估计为用户不在的情况下,自动地进行货物的收货委托。

[变形例]

判定用户是否从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的方法不限于如动作例1和动作例2那样使用便携终端70的方法。如上所述,控制装置30是HEMS控制器,进行对设置于建筑80的用地的家电设备的消耗电力的管理。因此,在建筑80中的总消耗电力比较多的情况下,估计为用户存在于建筑80内,在建筑80中的总消耗电力比较少的情况下,估计为用户不在建筑80内。因而,第一服务器装置50也能够通过从控制装置30获取表示建筑80内的总消耗电力的消耗电力信息,来基于获取到的消耗电力信息判定用户是否在建筑80内。

除此以外,在建筑80内设置用于检测从人体发出的红外线的热电式红外线传感器(换言之为人感传感器),也能够基于这样的热电式红外线传感器的探测结果,来判定用户是否从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另外,也能够基于设置于建筑80的门的上锁状态,来判定用户是否从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

另外,考虑快递柜20由多个用户共用的情况。具体地说,为快递柜20被设置于集合住宅这样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例如快递柜20的操作接受部21从用户接受房间号码的输入操作,由此快递柜20能够获取房间号码信息。如果将这样的房间号码信息发送到第一服务器装置50,则第一服务器装置50能够确定出成为判定处理的对象的用户(更具体地说,该用户的便携终端70)。在该情况下,例如,通过用户登记等将用户的房间号码和用户的便携终端70的ID预先存储于存储部53。

[效果等]

如以上说明的那样,收货委托系统10具备:判定部54,其用于判定设置于建筑80的用地的快递柜20内有无货物、以及用户是否存在于包括建筑80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一规定范围内;以及控制部55,其在快递柜20内有货物时判定为用户从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的情况下,进行货物的收货委托。

这样的收货委托系统10能够利用快递柜20来进行收货委托。具体地说,在用户将成为收货的对象的货物放入快递柜20内并离开建筑80的情况下,收货委托系统10能够进行货物的收货委托。换言之,通过收货委托系统10,用户能够通过将成为收货的对象的货物放入快递柜20内后离开建筑80,来简单地进行收货委托。

另外,例如,判定部54基于用户的便携终端70的位置,来判定用户是否从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

这样的收货委托系统10能够基于便携终端70的位置的变化,来判定用户从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

另外,例如,收货委托系统10还具备用于从便携终端70获取便携终端70的当前位置信息的通信部52。通信部52是获取部的一例。判定部54基于获取到的当前位置信息,来判定便携终端70是否从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

这样的收货委托系统10能够基于来自便携终端70的当前位置信息,来判定便携终端70的位置的变化。

另外,例如,第一规定范围是设置于建筑80内的无线通信装置40所能进行无线通信的范围。判定部54基于便携终端70与无线通信装置40之间的通信连接的状态,来判定便携终端70是否从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

这样的收货委托系统10能够基于便携终端70与无线通信装置40之间的通信连接的状态,来判定便携终端70的位置的变化。

另外,例如,收货委托系统10还具备用于从便携终端70获取表示便携终端70与无线通信装置40之间的通信连接的状态的通信连接信息的通信部52。通信部52是获取部的一例。判定部54基于获取到的通信连接信息,来判定便携终端70是否从第一规定范围内移动到了第一规定范围外。

这样的收货委托系统10能够基于来自便携终端70的通信连接信息,来判定便携终端70的位置的变化。

另外,例如,收货委托系统10还具备用于从快递柜20获取表示快递柜20内有无货物的货物信息的通信部52。判定部54基于获取到的货物信息,来判定快递柜20内有无货物。

这样的收货委托系统10能够基于来自快递柜20的货物信息,来判定快递柜20内有无货物。

另外,例如,从快递柜20根据快递柜20所具备的探测部22对快递柜20内有无货物的探测结果来发送货物信息。

这样的收货委托系统10能够基于根据探测部22的探测结果从快递柜20发送来的货物信息,来判定快递柜20内有无货物。

另外,例如,将快递柜20所具备的按钮被按下作为触发来从快递柜20发送货物信息。

这样的收货委托系统10能够基于将快递柜20所具备的按钮被按下作为触发来从快递柜20发送来的货物信息,来判定快递柜20内有无货物。

另外,在由收货委托系统10等的计算机执行的收货委托方法中,判定设置于建筑80的用地的快递柜20内有无货物、以及用户是否存在于建筑80内,在快递柜20内有货物时判定为用户从在变为不在的情况下,进行货物的收货委托。

这样的收货委托方法起到与收货委托系统10同样的效果。

(实施方式2)

[动作]

收货委托系统10也能够在货物配送到快递柜20中的情况下通知该意思。在实施方式2中,对用于通知货物已配送的判定处理进行说明。图8是实施方式2所涉及的判定处理的流程图。此外,实施方式2中的整体的动作与图2或图6大致相同,因此省略说明。

首先,信息处理部51的判定部54基于获取到的货物信息,来判定快递柜20内有无货物(S31)。判定部54当判定为有货物时(在S31为是),判定用户是否从包括建筑80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二规定范围外移动到了第二规定范围内(S35)。作为判定用户是否从第二规定范围外移动到了第二规定范围内的方法,可以使用在实施方式1中说明的任一方法。

在判定部54判定为用户从第二规定范围外移动到了第二规定范围内的情况下(在S35为是),控制部55向用户的便携终端70通知货物已配送(S36)。具体地说,控制部55使通信部52进行通知。在便携终端70的显示部74显示图9所示那样的用于通知货物送达的显示画面。图9是示出用于通知货物送达的显示画面的一例的图。例如推送通知货物送达。在步骤S35中,没有判定为用户从第二规定范围外移动到了第二规定范围内的情况下(在S35为否),不进行通知。

另外,在实施方式2中说明的用于向用户通知货物已配送而使用的第二规定范围与在实施方式1中说明的用于进行收货委托而使用的第一规定范围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用户例如能够通过显示于便携终端70的显示部74的输入画面来个别地设定第一规定范围和第二规定范围。

[变形例]

此外,尽管进行了步骤S36的通知,但在快递柜20内的货物没有被取出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在步骤S36之后又经过了规定时间之后,货物信息还继续表示有货物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再次的通知。可以在该再次的通知中设置时间限制,例如仅在寄存货物的当天进行等。

另外,考虑快递柜20由多个用户共用的情况。具体地说,为快递柜20被设置于集合住宅这样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例如,快递柜20的操作接受部21从快递员接受房间号码的输入操作,由此快递柜20能够获取房间号码信息。如果将这样的房间号码信息发送至第一服务器装置50,则第一服务器装置50能够确定出应进行通知的用户(更具体地说,该用户的便携终端70)。在该情况下,例如,通过用户登记等将用户的房间号码和用户的便携终端70的ID预先存储于存储部53。

[效果等]

如以上说明的那样,在快递柜20内有货物时判定为用户从包括建筑80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二规定范围外移动到了第二规定范围内的情况下,收货委托系统10向用户的便携终端70通知货物已配送。这样的收货委托系统10能够在用户回家时等向用户通知货物已配送。

(其它的实施方式)

以上,对实施方式进行了说明,但是本发明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

例如,在上述实施方式中,也可以由其它的处理部执行由特定的处理部执行的处理。例如,由第一服务器装置进行的判定处理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也可以由控制装置来进行。

另外,对上述实施方式中的装置之间的通信方法没有特别地限定。在装置之间可以进行无线通信,也可以进行有线通信。另外,在装置之间也可以将无线通信和有线通信组合。另外,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在两个装置进行通信的情况下,可以在两个装置之间设置未图示的中继装置。

另外,在上述实施方式的流程图中说明的处理的顺序是一例。可以对多个处理的顺序进行变更,也可以并行地执行多个处理。

另外,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各结构要素可以通过执行适合于各结构要素的软件程序来实现。各结构要素可以通过由CPU或处理器等程序执行部读取并执行记录于硬盘或半导体存储器等记录介质的软件程序来实现。

另外,各结构要素也可以通过硬件来实现。例如,各结构要素可以是电路(或者集成电路)。这些电路可以作为整体来构成一个电路,也可以是各自不同的电路。另外,这些电路分别可以是通用的电路,也可以是专用的电路。

另外,本发明的全部的或者具体的方式可以通过系统、装置、方法、集成电路、计算机程序或者计算机可读取的CD-ROM等记录介质来实现。另外,也可以通过系统、装置、方法、集成电路、计算机程序以及记录介质的任意的组合来实现。

例如,本发明可以实现为由计算机执行的收货委托方法,也可以实现为用于使计算机执行这样的收货委托方法的程序。这样的程序包含安装于智能手机或者平板终端等便携终端的应用程序。另外,本发明可以实现为记录有这样的程序的计算机可读取的非瞬态的记录介质。

另外,收货委托系统可以由单一的装置来实现,也可以通过多个装置来实现。在通过多个装置来实现收货委托系统的情况下,收货委托系统所具备的结构要素可以任意地分配于多个装置。

除此以外,对各实施方式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想到的各种变形而得到的方式、或者通过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宗旨的范围内对各实施方式中的结构要素以及功能任意地组合而实现的方式也包含在本发明内。

10:收货委托系统;20:快递柜;40:无线通信装置;52:通信部(获取部);54:判定部;55:控制部;70:便携终端;80: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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