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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数据处理方法、区块链网络及电子设备

摘要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伦理数据处理方法、区块链网络及电子设备,其中,应用于区块链网络的伦理数据处理方法,包括:获取并存储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伦理数据;在获取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数据查看请求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一数据查看请求发送至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在获取到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授权指令的情况下,向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共享所述第一伦理数据所包括的第一目标数据。本发明实施例能够基于区块链网络,在不同的伦理委员会之间实现数据互通与信息共享,一方面,能够依靠区块链技术有效保证数据真实性,另一方面,基于授权的方式进行数据共享,可以保证数据的保密性;进而有效提升伦理审查效率。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12214789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21-01-12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长沙通诺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专利号CN202010917949.3

  • 申请日2020-09-03

  • 分类号G06F21/62(20130101);G06F21/60(20130101);G06F21/64(20130101);

  • 代理机构44414 深圳中一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赵皕

  • 地址 410205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C8-C10栋501号

  • 入库时间 2023-06-19 09:32:16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数据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伦理数据处理方法、区块链网络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在进行临床试验前,通常需要伦理委员会对临床试验方案进行伦理审查;对于同一临床试验方案,可能需要多个机构的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查。现有技术中,出于审查过程数据的保密性、真实性等因素的考虑,各个伦理委员会之间难以通过统一的信息化系统进行数据互通与信息共享,进而导致伦理审查效率较低。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伦理数据处理方法、区块链网络及电子设备,以解决各个伦理委员会之间难以通过统一的信息化系统进行数据互通与信息共享,进而导致伦理审查效率较低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伦理数据处理方法,应用于区块链网络,包括:

获取并存储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伦理数据;

在获取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数据查看请求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一数据查看请求发送至所述第一电子设备;

在获取到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授权指令的情况下,向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共享所述第一伦理数据所包括的第一目标数据。

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伦理数据处理方法,应用于第一电子设备,包括:

将第一伦理数据发送至区块链网络,所述第一伦理数据包括第一目标数据;

在接收到区块链网络发送的第一数据查看请求的情况下,向所述区块链网络发送授权指令,所述授权指令用于授权所述区块链网络向第二电子设备共享所述第一目标数据;

向所述区块链网络发送第二数据查看请求,获取所述区块链网络共享的第二目标数据,所述第二目标数据为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至所述区块链网络。

第三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区块链网络,包括:

第一获取存储模块,用于获取并存储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伦理数据;

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在获取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数据查看请求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一数据查看请求发送至所述第一电子设备;

第一共享模块,用于在获取到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授权指令的情况下,向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共享所述第一伦理数据所包括的第一目标数据。

第四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第一电子设备,包括:

第二发送模块,用于将第一伦理数据发送至区块链网络,所述第一伦理数据包括第一目标数据;

第三发送模块,用于在接收到区块链网络发送的第一数据查看请求的情况下,向所述区块链网络发送授权指令,所述授权指令用于授权所述区块链网络向第二电子设备共享所述第一目标数据;

发送获取模块,用于向所述区块链网络发送第二数据查看请求,获取所述区块链网络共享的第二目标数据,所述第二目标数据为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至所述区块链网络。

第五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终端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的方法。

第六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的方法。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应用于区块链网络的伦理数据处理方法,获取并存储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伦理数据,在获取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数据查看请求的情况下,将第一数据查看请求发送至第一电子设备,并在获取到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授权指令的情况下,将第一伦理数据所包括的第一目标数据向第二电子设备进行共享。本发明实施例能够基于区块链网络,在不同的伦理委员会之间实现数据互通与信息共享,一方面,能够依靠区块链技术有效保证数据真实性,另一方面,基于授权的方式进行数据共享,可以保证数据的保密性;进而有效提升伦理审查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应用于区块链网络的伦理数据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应用于第一电子设备的伦理数据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区块链网络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第一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实现本发明实施例中伦理数据处理方法的系统的整体技术架构;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中数据在区块中的进行存储的示意图;

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中伦理委员会与区块链网络交互过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在下面的描述中,提供诸如具体的配置和组件的特定细节仅仅是为了帮助全面理解本发明的实施例。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清楚,可以对这里描述的实施例进行各种改变和修改而不脱离本发明的范围和精神。另外,为了清楚和简洁,省略了对已知功能和构造的描述。

除非另作定义,本发明中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发明所属领域内具有一般技能的人士所理解的通常意义。本发明中使用的“第一”、“第二”以及类似的词语并不表示任何顺序、数量或者重要性,而只是用来区分不同的组成部分。同样,“一个”或者“一”等类似词语也不表示数量限制,而是表示存在至少一个。

如图1所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提供的伦理数据处理方法,应用于区块链网络,包括:

步骤101,获取并存储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伦理数据;

步骤102,在获取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数据查看请求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一数据查看请求发送至所述第一电子设备;

步骤103,在获取到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授权指令的情况下,向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共享所述所述第一伦理数据所包括的第一目标数据。

在多中心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中,通常会在多个机构的伦理委员会中选择出主审伦理委员会(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IRB)与副审伦理委员会,为便于说明,以下分别简称主审IRB与副审IRB。

本实施例中,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电子设备可以分别对应主审IRB与副审IRB;在伦理审查过程中,通常是主审IRB先行开展伦理审查;也就是说,第一电子设备可以先得到上述的第一伦理数据,并发送至区块链网络。而区块链网络可以获取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伦理数据并进行存储。

容易理解的是,在伦理审查过程中,主审IRB可能会产生不同类型的数据,例如伦理审查项目数据、伦理审查过程数据以及伦理审查结论数据等,对于这些数据,可以全部或部分作为第一伦理数据发送到区块链网络中;当然,在实际应用中,发送到区块链网络中的第一伦理数据,可以是原始的数据,也可以是通过例如非对称加密算法或对称加密算法等进行加密后得到的数据。

对于第一伦理数据,必然存在特定的数据是需要向副审IRB进行共享的,例如,主审IRB的伦理审查结论数据,副审IRB需要据此数据决定后续审查流程。本实施例中,可以将上述特定的数据定义为第一目标数据;当第二电子设备需要查看第一目标数据时,可以向区块链网络发送第一数据查看请求;区块链网络将第一数据查看请求转发至主审IRB,也就是上述的第一电子设备。

当主审IRB同意副审IRB查看第一目标数据,可以向区块链网络发送授权指令,区块链网络根据授权指令,将第一目标数据向副审IRB进行共享。此处的共享,可以是向副审IRB展示第一目标数据,也可以是将第一目标数据发送至副审IRB等,此处不做具体限定。

容易理解的是,区块链网络的核心概念之一是去中心化(或者说分布式帐本),同样的数据(全量的交易数据)在任意网络的一台节点上都有。所以,其优点是数据很难造假(除非将所有节点上的数据全部修改,这样的成本往往超过修改数据带来的价值),造假后也可以通过记录进行追溯。通过区块链网络的这一特性,就可以保证存储在区块链网络上的数据的真实性。

与此同时,区块链网络在接收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数据查看请求后,需要得到第一电子设备的授权才能向第二电子设备共享第一目标数据,可以有效保证数据的保密性。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伦理数据处理方法,应用于区块链网络,获取并存储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伦理数据,在获取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数据查看请求的情况下,将第一数据查看请求发送至第一电子设备,并在获取到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授权指令的情况下,将第一伦理数据所包括的第一目标数据向第二电子设备进行共享。本发明实施例能够基于区块链网络,在不同的伦理委员会之间实现数据互通与信息共享,一方面,能够依靠区块链技术有效保证数据真实性,另一方面,基于授权的方式进行数据共享,可以保证数据的保密性;进而有效提升伦理审查效率。

在一个示例中,上述第一伦理数据可以通过非对称加密算法进行加密获得,以提高第一伦理数据的安全性。

通过非对称加密技术实现身份验证与数据加密,主要是基于公钥基础设施(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PKI)体系实现安全认证。PKI是一种遵循标准的利用公钥加密技术而提供的一套安全基础平台技术和规范。其中包含一个证书授权中心(CertificateAuthority,CA)机构负责向用户(包括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提供数字证书,包括公钥与私钥,同时CA机构还需要提供一个证书吊销列表(Certificate Revocation List,CRL)。

数字证书中的信息一般包括:国家(C)、所属的省份(ST)、所在的城市(L)、所属单位(O)、公用信息(CN)、其他信息(OU)等信息,用于进行数据通信时验证身份。

CA机构颁发了两个证书:公钥与私钥。其中,私钥仅由数据或者服务提供者保存,而公钥则可被所有人(数据或者服务使用者)保存。

对于非对称加密,就是公钥加密的消息仅私钥可以解密;同理,私钥加密的消息,仅公钥可以解密。对应于前者,可以实现客户端访问服务器时加密消息,例如访问安全级别高的数据时都需要用公钥加密,确保只有服务器才能解密。对应于后者,则可用于实现签名功能。

例如,用户A用私钥对一段信息的内容加密后,生成签名附加在消息中。接收者可从CA机构获取到公钥,用公钥解密签名后,再与内容比对,以确定消息是否来自用户A及内容是否被篡改。对于文件来说也是一样,可针对文件进行加密。

CA机构的证书分为两类:根证书(Root CA,RCA)以及中间证书(Intermediate CA,ICA),这些证书由RCA开始构成一个证书信任链。

可选地,所述步骤103,向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共享所述第一伦理数据所包括的第一目标数据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并存储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二伦理数据;

在获取到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二数据查看请求,且所述第二伦理数据包括第二目标数据的情况下,向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共享所述第二目标数据。

如上文所述,主审IRB的伦理审查结论数据,副审IRB通常需要依据主审IRB的伦理审查结论数据等第一目标数据,决定后续审查流程;因此,在副审IRB获取到第一目标数据之后,可以进行伦理审查,进而可以产生第二伦理数据。

此处的第二伦理数据与第一伦理数据相似,同样可以包括伦理审查项目数据、伦理审查过程数据以及伦理审查结论数据等类型数据中的一项或多项,当然,这些数据的具体内容或数值可能与第一伦理数据存在不同。

第二伦理数据中,同样也可以存在可以向主审IRB进行共享的数据,例如伦理审查结论数据等,这些可以共享的数据即对应了上述的第二目标数据。

副审IRB,即对应上述的第二电子设备,将第二伦理数据发送至区块链网络进行存储,以保证第二伦理数据的真实性。

在实际应用中,副审IRB的数量通常是多个,为便于主审IRB方便地对各个副审IRB的第二目标数据进行管理,可以赋予主审IRB一定的权限,使得主审IRB在向区块链网络发送第二数据查看请求后,区块链网络直接向主审IRB共享第二目标数据。

可选地,所述获取并存储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二伦理数据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获取到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进度查询请求的情况下,依据所述第二伦理数据生成进度数据;

将所述进度数据发送至所述第一电子设备。

结合实际应用,第二电子设备,即对应副审IRB,在伦理审查过程中,可能会不断向区块链网络发送数据以进行存储,例如:在受理阶段,将受理记录发送至区块链网络;在投票表决阶段,将表决记录发送至区块链网络等。这些受理记录、表决记录等均构成了区块链网络中已存储的第二伦理数据。

当主审IRB需要了解副审IRB的伦理审查进度时,可以向区块链网络发送进度查询请求,区块链网络则可以根据存储的第二伦理数据,判断副审IRB的审查进度,得到进度数据,并将进度数据发送至主审IRB。如此,有助于主审IRB对副审IRB的审查进度进行跟进与把握。

至于区块链网络则可以根据存储的第二伦理数据,判断副审IRB的审查进度的过程,可以根据预设的数据类别标签,或者是某一副审IRB对应的第二伦理数据的存储数量等进行判断,此处不做具体限定。

可选地,所述步骤101,获取并存储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伦理数据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获取到监管终端发送的第三数据查看请求的情况下,向所述监管终端共享所述第一伦理数据。

监管终端可以对应监管机构,用于对主审IRB存储在区块链网络中的数据进行审查,核查审查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通常来说,监管终端具有较高的权限,以便对各个IRB存储在区块链网络中的全部数据进行核查,因此,本实施例中,区块链网络在接收到监管终端的第三数据查看请求,将第一伦理数据直接共享给监管终端。

本实施例中,一方面,监管终端获取的第一伦理数据来自于区块链网络,可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另一方面,监管终端可通过线上的方式获取第一伦理数据,能够有效降低数据获取难度,提高监管机构进行审查过程核查的难度。

当然,容易理解的是,当接收到监管终端发送的用于查询第二伦理数据的数据查看请求时,区块链网络也可以将第二伦理数据共享给监管终端。

在一个示例中,所述第一伦理数据包括伦理审查项目数据、伦理审查过程数据以及伦理审查结论数据;所述第一目标数据为所述伦理审查结论数据。

结合一实际应用场景,以上第一伦理数据具体包括:

伦理审查项目数据,指的是项目的基本信息、送审文件信息等等,由负责审查的伦理委员会进行管理,监管机构有权进行查看,其他组织与人员无权查看;

伦理审查过程数据,指的是项目的伦理审查过程轨迹数据,如受理、上会、投票表决、结论整理等过程数据,由负责审查的伦理委员会进行管理,监管机构有权进行查看,其他组织与人员无权查看;

伦理审查结论数据,最终审查的结论数据,包括:审查结论(同意/不同意/作必要修正后同意/暂停或终止试验)、审查意见、审查批件文件等,由负责审查的伦理委员会进行管理,监管机构有权进行查看,如果是多中心临床试验,分中心伦理委员(对应副审IRB)会可查看主审伦理委员会的审查结论数据,其他组织与人员无权查看。

同样地,对于第二伦理数据,也可以包括相应的伦理审查项目数据、伦理审查过程数据以及伦理审查结论数据。

本发明实施例中,通过定义第一目标数据或第二目标数据的方式,使得各个IRB能够合理地安排各类型数据的获取权限,对于完成伦理审查所必须共享的数据,可以在各个IRB之间进行共享;对于需要向其余IRB保密的数据,可以存储在区块链网络中不对其余IRB进行开发;而对于监管机构需要核查的数据,可以发送至区块链网络进行存储,保证数据真实性的同时,降低监管机构的核查的难度。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伦理数据处理方法,应用于第一电子设备,包括:

步骤201,将第一伦理数据发送至区块链网络,所述第一伦理数据包括第一目标数据;

步骤202,在接收到区块链网络发送的第一数据查看请求的情况下,向所述区块链网络发送授权指令,所述授权指令用于授权所述区块链网络向第二电子设备共享所述第一目标数据;

步骤203,向所述区块链网络发送第二数据查看请求,获取所述区块链网络共享的第二目标数据,所述第二目标数据为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至所述区块链网络。

本实施例中,第一电子设备可以对应为上文实施例中的主审IRB,第一伦理数据则可以是主审IRB进行伦理审查时得到的数据,例如伦理审查项目数据、伦理审查过程数据以及伦理审查结论数据等,当然,实际应用中,这些数据可以是通过使用加密算法对初始获得的相关数据进行加密得到的。

对于第一目标数据,可以认为是需要向例如副审IRB进行共享的数据,可以预先进行设定;例如,在伦理审查中,伦理审查结论数据通过需要在IRB之间进行共享,可以将伦理审查结论数据作为第一目标数据。当然,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对第一目标数据进行设定。

副审IRB通常需要基于主审IRB的例如伦理审查结论数据等类型的第一目标数据,来决定后续审查流程,本实施例中,副审IRB与主审IRB并非直接进行数据的交互,而是通过区块链网络进行交互。

具体来说,副审IRB需要查看第一目标数据时,可以向区块链网络发送第一数据查看请求,而区块链网络可以向主审IRB转发第一数据查看请求。对于主审IRB,在接收到第一数据查看请求后,可以生成授权指令。将授权指令发送至区块链网络后,区块链网络可以向副审IRB共享第一目标数据。

授权指令的生成,可以是响应于主审IRB侧用户的第一输入生成,也可以是针对第一数据查看请求所携带的身份信息进行验证后自动生成等,此处不做具体限制。

副审IRB在获取到第一目标数据后,可以选择独立进行伦理审查,并将相应的数据发送至区块链网络进行存储,为便于说明,副审IRB发送至区块链网络存储的数据成为第二伦理数据,其中包括了可用于共享的第二目标数据;主审IRB在向区块链网络发送第二数据查看请求后,可以基于区块链网络对第二目标数据的共享,获取到第二目标数据,以便于主审IRB对伦理审查过程的管理与把控。

另外,值得说明的是,上述数据的共享,可以是例如展示或者数据发送等共享方式,此处不做具体限定。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应用于第一电子设备的伦理数据处理方法,将第一伦理数据发送至区块链网络,在接收到区块链网络发送的第一数据查看请求的情况下,向区块链网络发送授权指令,以使得区块链网络共享第一伦理数据所包括的第一目标数据,后续可向区块链网络发送第二数据查看请求,获取区块链网络共享的第二目标数据。本发明实施例中,第一电子设备基于区块链网络进行数据的存储,以及与第二电子设备进行数据交互,进而有助于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同时,第一电子设备以授权的方式向第二电子设备共享第二目标数据,有助于提升数据的保密性;此外,第一电子设备能够对第二目标数据进行获取,有助于第一电子设备在多中心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中,对伦理审查过程进行有效管理与把控。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区块链网络,包括:

第一获取存储模块301,用于获取并存储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伦理数据;

第一发送模块302,用于在获取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数据查看请求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一数据查看请求发送至所述第一电子设备;

第一共享模块303,用于在获取到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授权指令的情况下,向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共享所述第一伦理数据所包括的第一目标数据。

可选地,所述区块链网络还包括:

第二获取存储模块,用于获取并存储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二伦理数据;

第二共享模块,用于在获取到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二数据查看请求,且所述第二伦理数据包括第二目标数据的情况下,向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共享所述第二目标数据。

可选地,所述区块链网络还包括:

生成模块,用于在获取到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进度查询请求的情况下,依据所述第二伦理数据生成进度数据;

第四方面模块,用于将所述进度数据发送至所述第一电子设备。

可选地,所述区块链网络还包括:

第三共享模块,用于在获取到监管终端发送的第三数据查看请求的情况下,向所述监管终端共享所述第一伦理数据。

可选地,所述第一伦理数据包括伦理审查项目数据、伦理审查过程数据以及伦理审查结论数据;所述第一目标数据为所述伦理审查结论数据。

需要说明的是,该区块链网络是与上述应用于区块链网络的伦理数据处理方法对应的区块链网络,上述方法实施例中所有实现方式均适用于该区块链网络的实施例中,也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第一电子设备,包括:

第二发送模块401,用于将第一伦理数据发送至区块链网络,所述第一伦理数据包括第一目标数据;

第三发送模块402,用于在接收到区块链网络发送的第一数据查看请求的情况下,向所述区块链网络发送授权指令,所述授权指令用于授权所述区块链网络向第二电子设备共享所述第一目标数据;

发送获取模块403,用于向所述区块链网络发送第二数据查看请求,获取所述区块链网络共享的第二目标数据,所述第二目标数据为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至所述区块链网络。

需要说明的是,该第一电子设备是与上述应用于第一电子设备的伦理数据处理方法对应的电子设备,上述方法实施例中所有实现方式均适用于该电子设备的实施例中,也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

以下结合一些具体应用场景,对实现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伦理数据处理方法的系统及具体实现过程进行介绍。

参见图5,图5示出了上述系统的整体技术架构,具体来说:

依托于行业法律法规及标准、信息安全保障两大体系,基于操作系统与区块链作为信息化基础设施,借助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应用技术,在严格的数据管理制度基础上,解决科技伦理委员会组织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审查、智慧监管等需求,并保持平台的开放性,提供与培训认证系统、项目管理系统及其他第三方平台的对接,支持PC电脑、平板、手机等多种使用方式,满足申请人、区域伦理委员会、机构伦理委员会、监管单位等多类型用户的伦理审查、治理、监管需求,助力伦理审查的有序运行。

在伦理审查业务中主要有三类数据需要存储在区块链网络中:项目数据、过程数据以及结论数据。图6示出了这些数据在区块中的具体存储方式,具体来说,每一区块上均具有相应的项目数据、过程数据以及结论数据等数据(Data),并且基于上一区块的哈希值(Hash)与区块上存储的数据,生成当前区块的哈希值(State Hash)。

以下针对三类数据的组成及相应的读取权限进行举例说明:

项目数据:指的是项目的基本信息、送审文件信息等等,由负责审查的伦理委员会进行管理,监管机构有权进行查看,其他组织与人员无权查看;

过程数据:指的是项目的伦理审查过程轨迹数据,如受理、上会、投票表决、结论整理等过程数据,由负责审查的伦理委员会进行管理,监管机构有权进行查看,其他组织与人员无权查看;

结论数据:最终审查的结论数据,包括:审查结论(同意/不同意/作必要修正后同意/暂停或终止试验)、审查意见、审查批件文件等,由负责审查的伦理委员会进行管理,监管机构有权进行查看,如果是多中心临床试验,分中心伦理委员会可查看主审伦理委员会的审查结论数据,其他组织与人员无权查看。

结合图7,图7示出了多中心伦理互认信息化中,各个IRB与区块链的交互过程,图中虚线代表信任关系(并非是数据交互),点划线代表区块链网络与IRB之间的数据交互,实线代表区块链网络与监管终端之间的数据交互。具体来说:

1)主审IRB(主审伦理委员会)先行开展伦理审查,将伦理审查的项目数据、过程数据、结论数据存储在区块链中;

2)副审IRB(副审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查时,通过授权可以并且仅可以查看主审IRB的伦理审查结论数据,根据主审IRB的审查结论决定后续审查流程(认可主审IRG结论或者自行进行伦理审查),并将伦理审查的项目数据、过程数据、结论数据存储在区块链中;

3)主审IRB可以跟进副审IRB的审查进度,查看副审IRB的审查结论;

4)监管机构可从区块链中查看主审IRB、副审IRB的所有审查数据,核查审查过程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结合上述具体应用场景可见,本发明实施例可以通过搭建伦理审查的区块联盟链,存储伦理审查数据,解决数据安全性和真实性问题;基于伦理审查区块联盟链,提供一个伦理审查信息化系统,解决伦理审查业务的电子化流程,提供多中心伦理审查功能,实现多中心临床试验伦理互认;基于区块链不可篡改的特性,确保核查数据的真实性,实现监管机构的远程核查。

可选地,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终端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的应用于区块链网络的伦理数据处理方法,或者实现上述的应用于第一电子设备的伦理数据处理方法。

可选地,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的应用于区块链网络的伦理数据处理方法,或者实现上述的应用于第一电子设备的伦理数据处理方法。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申请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申请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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