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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应审慎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摘要

<正>为加大金融对"三农"的有效支持,保护借贷当事人合法权益,2016年3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名单》,依法稳妥规范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的出台赋予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

著录项

  • 来源
    《银行家》 |2016年第5期|126-127|共2页
  • 作者

    刘泽华; 陈云;

  • 作者单位

    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信贷;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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