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产品可靠性报告》 >公证送达是实用有效的留置送达方式

公证送达是实用有效的留置送达方式

         

摘要

《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法律效力'。因此,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处罚决定)能否生效的关键在于是否送达。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