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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限缩解释在行政审判中的具体适用——以“甘露诉暨南大学开除学籍案”为例

         

摘要

限缩解释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过于宽泛时可对法律的适用起到一定回调与修正的作用。行政审判中适用限缩解释有四个必要条件———字意的多样性、字意的不合理、字意与立法目的不符及限缩不损及核心文义。解释结果正误可以通过是否妨碍行政管理目标的实现及是否契合行政法比例原则来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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