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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事前审查义务及未尽该义务的侵权责任认定

         

摘要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的免责条款实际上免除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事前审查义务,导致著作权人的利益得不到实际的保护。本文分析了网络服务提供者进行事前审查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进行事前审查属于间接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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