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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创新涵义的再认识

         

摘要

创新作为一个被广泛关注和使用的概念,可以说在技术、产品、市场、组织、管理、制度等方面都得到了研究和应用。何谓创新?美籍奥地利人、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熊比特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建立了以创新概念为特色的动态经济发展理论,而由他首创的“创新理论”则震动了西方经济学界。第一个从经济学角度系统的提出了创新理论。他认为,所谓创新(INNOVATION)是指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是企业家实行对生产要素的新的结合,即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熊比特所说的创新概念包括下列五种情况:(1)创造一种新的产品,也就是消费者还不熟悉的产品.或者已有产品的一种新的特性:(2)引用某种新技术,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这种新的方法不一定非要建立在科学新发现的基础之上.它还可以是以新的商业方式来处理某种产品:(3)开辟一个新的市场.也就是以前不曾进入的市场.不管这个市场以前是否存在过;(4)取得或控制原材料或半成品的一种新的供给来源.不论这种来源是已经存在第一次创造出来的.(5)实现任何一种新的产业组织方式或企业重组.比如造成一种垄断地位.或打破一种垄断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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