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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抗诉再审的几点认识

         

摘要

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的问题,多年来经过法学理论工作者的共同讨论和司法机关实践积累的经验,已经取得了可贵的成绩。实践证明,为适应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发展的需要,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是必要的和可行的。为此,我国1992年4月9日颁布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已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的抗诉再审程序,为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这在我国必竟是一个新问题和新课程,尚有许多问题还有待正确认识和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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