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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1911年四川汶理茂地区洪涝灾害与ENSO关系分析

         

摘要

通过对清代历史文献资料的整理分析,重建了1644~1911年四川汶理茂地区洪灾与ENSO事件的等级序列;并探讨了其发生规律、周期等特征。运用统计分析、卡方检验及功率谱分析等方法,对得到的数据进行了综合分析。结果表明:1644~1911年汶理茂地区洪涝灾害共计45次,约每6年有一次洪灾发生。其中轻度洪灾10次,占洪灾总数的22.2%;中度洪灾22次,占洪灾总数的48.9%;大洪灾13次,占28.9%;中度以上洪灾比例高达77.8%。洪灾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清代早期洪灾频次较少,后期洪灾激增。洪灾显著性周期有3年,4年,6年和20年,其中20年为第1主周期。ENSO事件与洪灾关系显著。ENSO冷暖事件转换时气候波动大,洪灾等气象灾害多发。气候变得更加湿润,年降水增多是引发洪灾的气候大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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