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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审判中心主义与我国的刑事证据制度改革

         

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审判为中心又被称为审判中心主义,审判中心主义对证据制度的要求是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与直接言词原则.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我国的刑事证据制度进行了大幅修改,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仍存在很多问题,如非法证据排除难,关键证人、鉴定人出庭率低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与直接言词原则,使我国的刑事证据制度符合审判中心主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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