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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应连续计算工作年限

         

摘要

【基本案情】2000年8月16日,何某受聘到某小学上班,岗位为食堂炊事员。工作期间,双方共签订过期限均为11个月(从签订合同当年度8月中旬起至次年7月中旬止)的10份劳动合同。每份合同期满终止后,校方经主管部门审批均另行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生活补助,2008年开始则将该月工资明确为经济补偿金,但何某对此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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