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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初期民船组织变迁与船民管理——以广州港民船业为中心

         

摘要

新中国初期,中国共产党需要恢复经济和稳定社会,极度依赖水上运输来沟通城乡间的物资交换,成立民船组织成为重整航运市场、统一运力的重要举措。1950年5月,广州市人民政府以民船服务社的形式组织流散民船。在政府的货源供给政策支持下,民船服务社逐渐吸引大量船民入社。民船服务社随后改组为民船联合运输社,并出台了民船进出港口手续程序,成为组织民船运输生产与建立缴纳税费制度的重要部分。民船民主改革时期,政府为改变船民追逐个体私利,不关心集体经济的观念,提出运销合作社的理念,加强集体经济的组织。木帆船运输合作社章程的出台,显示了船民的集体观念塑造是一个缓慢推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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