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环境污染与防治》 >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重大风险”的认定与适用

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重大风险”的认定与适用

         

摘要

目前,中国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职能没有得到较好发挥,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重大风险”认定与适用存在障碍。以风险预防原则作为认知视域,从危害预期、不确定性、因果关系与证明机制4个方向对“重大风险”进行系统认知;从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践来看,“重大风险”适用存在“重大风险”范围不清、内涵不明、因果关系认定方式不当和认定路径模糊等问题。因此,需要在风险预防原则的指导下,完善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重大风险”适用规则,包括:明晰危害预期区间,明确“重大风险”内涵;重构因果关系认定方式,合理分配证明责任;完善证明机制,优化“重大风险”认定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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