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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前30年的农田水利设施供给——基于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变迁的分析

         

摘要

新中国前30年的农田水利设施供给方式生成于建国初期,农业合作化特别是集体化以后逐步定型。总的方针是:大型水利工程,由国家负责兴修;一切小型水利工程,均由合作社其后是人民公社依靠自身的资金和劳动积累解决。总的原则是:谁受益,谁建设。具体操作上是将任务分解给生产小队,参加建设的劳动者按工分参与年终分配。这种民办公助的建设和供给方式在合作化和集体化时期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农田水利灌溉事业的稳定发展,但在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则难以为继,导致改革初期出现农田水利事业投入显著下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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