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语文教学通讯:小学刊》 >阅读教学的应有担当——试谈基于新课程理念下的阅读教学

阅读教学的应有担当——试谈基于新课程理念下的阅读教学

         

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对“阅读”和“阅读教学”作了明确界定:“阅读是运用语言文字获取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教科书编者、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由此,不难看出,语文课程中的“阅读”有着一种特殊的规定性,突出“语言文字”,强调“阅读”是“运用语言文字”来“获取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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