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平台型企业与双边市场主体间信任关系的构建——基于滴滴出行的扎根研究
【6h】

平台型企业与双边市场主体间信任关系的构建——基于滴滴出行的扎根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第一个书签之前

展开▼

摘要

分享经济是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发展逐步普及的一种经济模式,其利用“互联网+”化解了不少过剩产能,带动了大量就业,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是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新路子。分享经济“共享”和“互助”的经济理念普遍被人们接受,分享经济受到越来越多的用户人群的认可和信赖。滴滴出行是较为成功的分享经济产业代表之一,其构建的分享出行平台普遍受到人们的关注,并且人们在日常生活出行当中普遍选择该种方式进行出行。但是,作为一种新兴事物由于其发展受到行业不规范等因素的限制,分享出行平台面临诸如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不安全以及信任危机等问题使得共享出行平台型企业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然而,如何通过建构有效的信任机制培育并提升共享出行平台的信任度,从而构建企业的社会声誉是滴滴出行乃至整个共享出行平台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所在。  本文以“滴滴出行”为研究对象,探究平台型企业与双边市场主体间信任关系的形成机理,通过对获取的滴滴出行二手资料采用扎根的分析方法进行探讨和讨论平台型企业信任关系构建问题,研究表明:滴滴出行在构建与双边市场主体间的信任关系主要利用算计型信任、制度型信任、认同型信任三个维度;平台型企业通过商业因素(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平台技术(信息记录、实名认证、反馈管理)构建双边算计型信任关系、认同型信任和制度型信任培育市场势力范围;通过关注司机用户群体的精神活动,提升其自尊感和幸福感构建认同型信任关系,传播品牌美誉度,进而促进企业声誉的提升;企业声誉和市场势力合力促进企业竞争优势的提升;企业声誉和市场势力反过来强化平台型企业与双边用户群体的信任关系,从而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