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前言
一、主题及背景
二、研究的意义
三、研究状况综述
四、本文思路和结构
第一章 地方人大监督权概述
第一节 地方人大监督权的性质与构成
一、地方人大监督权的性质
二、地方人大监督权的构成
第二节 地方人大监督权的地位和作用
一、从人大监督的性质来看
二、从人大监督的对象、内容和监督力度来看
三、从人大监督权在“四权”中的地位来看
第三节 地方人大监督权的边界与限度
一、人大监督与依法行政
二、人大监督与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三、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
第四节 地方人大监督的基本原则
一、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原则
二、依法监督原则
三、以事后监督为主兼顾事前事中监督原则
第二章 地方人大监督权运行的现状及存在问题——以县级人大为例
第一节 地方人大监督权运行的现状
一、审议工作报告
二、执法检查和视察
三、工作评议监督
四、对政府计划和财政预算的监督
第二节 地方人大监督权运行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缺位:地方人大的监督力度不足
二、监督无效:地方人大的监督效果不佳
三、监督滞后:地方人大的监督主体意识不强
四、监督不能:地方人大的监督功能不完善
第三章 地方人大监督权存在问题的原因——以县级人大为例
第一节 监督制度不完善
一、宪法中缺乏宪法监督的明文规定
二、监督制度可操作性不强
第二节 主动监督意识欠缺
第三节 监督主体责任不明确
第四节 人大代表监督能力不够
第四章 完善地方人大监督权的建议
第一节 完善地方人大监督制度体系
一、规范地方人大与执政党的关系
二、完善地方人大监督机制
第二节 提高地方人大监督工作能力
一、逐步实现地方人大常委会委员专门任职
二、做好地方人大监督的公开工作
三、推动地方人大监督的日常化
四、提高地方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
第三节 强化地方人大的监督责任
一、加强地方人大监督人员的责任感
二、配备专业的人大监督工作人员
第四节 抓好地方执法检查工作
一、创新执法检查方式
二、注重执法检查效果
结语
注释
后记
复旦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