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二)法律解释在国外与国内的研究现状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一、法官开展法律解释的必要性与合法性
(一)法官开展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1.法律的成文性需要法律解释
2.适用法律离不开法律解释
3.我国的特殊国情导致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二)法官解释法律的合法性
1.法官是行使法律解释的主体
2.法官的法律解释是一种针对个案的应用性法律解释
3.司法公正的原则暗含了法官当然享有法律解释权
二、法官开展法律解释应重点应用的方法
(一)文义解释
1.文义解释的含义
2.文义解释的应用
(二)体系解释
1.体系解释的含义
2.体系解释的应用
(三)目的解释
1.目的解释的含义
2.目的解释的应用
(四)社会学解释
1.社会学解释的含义
2.社会学解释的应用
三、当下法官开展法律解释的困境与对策
(一)法官法律解释的困境
1.法官“法律解释多余”论
2.法官不敢解释和不愿解释
3.多元化的立法解释体系使法官的法律解释边缘化
4.法院系统内部的请示制度使法官难以独立开展法律解释
(二)完善法官法律解释机制的对策
1.尽快出台《法律解释法》规范法官的法律解释
2.选拔优秀法官并加强法律解释方法的业务培训
3.从制度上确保法官可以自由行使法律解释权
4.法官的法律解释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引用
结语:法律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体现对法治的自信和追求
参考文献
攻读法学硕士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