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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法律解释与法官角色的冲突
(一)一则行政判决的指引1
(二)行政判决法律解释的分析
(三)法律解释与司法裁判解释的边界
二、问题的缘由:司法克制主义抑或司法能动主义
三、公正之道:法官的法律解释权配置
四、行政判决制定中的法律解释规则
(一)文义解释优先
(二)体系解释辅佐
(三)目的解释补充
(四)行政判例指导下的法律解释
(五)证立功能:法律事实和法律规范的契合
五、法官在法律解释中的自我限定
(一)忠于宪法原则
(二)恪守法律职业共同体
(三)自由裁量权限制
结 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