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房屋的公共运行和计划管理

摘要

作者认为解决中国部分城市房价过高的问题,不能只靠到西方经济学关于宏观调控的理论中去寻找“药方”,必须通过对中国社会体制的深入分析,才能找到正确的解决办法。根据中国的国情,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房地产需要实行公营和计划管理。城市住房实行公营和计划管理的方案,可以用“商品化/保障化+公营+计划管理”这样的公式来表示。总体来说,它兼有商品化和保障化二重属性:住房出售给居民户(不是像计划经济时期居民户只是租用),有商品的属性,但同时又控制价格(不是完全市场化的价格)、限定套数,带有保障化的属性;住房由政府根据居民和流动人口的需要计划建设,价格由政府根据居民的收入水平确定,而不是由房地产开发商来确定。在理论上需要实现创新和需要明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土资源应该为全体公民共同所有,由国家(政府)依法管理和经营,由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进行监督。农业用地转为非农用地,经营性提升,价值提高,但这不是因为转为非农用地的土地价值提高了,而是因为在国家土地布局中,这块地的用途改变了.而现有“商品化+私营+宏观调控”模式促成了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人为地扩大了贫富分化。给腐败寻租提供了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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