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第四届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 >法律移植:移植什么?——以土地所有权的中国命运为中心

法律移植:移植什么?——以土地所有权的中国命运为中心

摘要

民法所有权制度是法律移植的产物,但是,大陆法系的土地所有权乃是国家在涤除土地上的公共权力因素,使土地成为单纯的财产之后建立的私人对于土地的终极支配权。所有权将土地在立法规制之外甚至人类认识之外的潜在价值归属于个人,确立了所有权享有的无条件性,从而建立起所有权人相对于国家的终极地位,所有权因此构成了国家权力的边界。而物权法未能正确理解其本质,导致了概念错位。物权法的完善应该放弃概念的统一,而力求精神的追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