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理作鱼饵安慰了支书申跃文,王和平看天色尚早,径自找到申建军父亲申大板家来,说明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申建军确系中毒死亡。因为死于其他两人之后,就可随意否定事实,埋葬死者与要求命名是两码子事,事有轻重缓急,先捡紧要的事操办。埋葬死者后,如果不服,可以上诉,倘若建军之死,确实合乎烈士条件,乡政府当然不会袖手旁观。王和平说:"关于你要给儿子配阴婚的想法,实在过于荒唐。第一,这是封建迷信,不受法律保护,村干部都是党培养的,哪个能答应给你钱财,支持你搞迷信活动?再者你想过没有,建军的媳妇还领着你的俩孙女过活,你只管给儿子搞阴婚,弄俩钱用,媳妇百年之后葬埋何处?这不是叫上辈咬牙,同辈切齿,下辈讥笑,留下要钱不要儿的话柄了么?至于你的肉款,按说,这是你自己与外包工之间的债权债务,原本与埋葬死者也是毫无相干的事,井上出事,村委埋人,与你的肉钱有什么瓜葛?你赊给矿上的猪肉,怎么就得别人替你要帐?不过念起你要埋葬儿子,也要为儿子尽些父道,用些钱粮,倒不是不可以考虑,但有条件,村上即便能先给你支垫出来,也要在建军入土为安之后,才能由村委干部交到你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