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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函证平台及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函证平台及方法,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该数字函证平台,涉及会计师事务所、被审计单位、银行、监管单位和运营单位;具体包括:用户管理模块、发函管理模块、区块链模块、发函获取模块、业务授权模块、回函管理模块、回函获取模块、进度查询模块和业务监管模块;该平台通过将函证数字化,从会计师事务所发函、银行获取发函、被审计企业授权、银行回函、会计师事务所获取回函的各个环节均实现全程线上处理,促进提升函证处理效率,降低函证过程中的成本。通过报文传输函证数据,并发挥区块链分布式、防篡改、可追溯的技术优势,确保了函证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著录项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函证平台及方法。

背景技术

通过函证程序求证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是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工作中的核心审计程序之一,对于识别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错报和舞弊行为至关重要。2020年8月28日,财政部、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相关政策,对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并鼓励第三方平台基于安全、可靠、效率的原则推动银行函证数字化工作。2020年9月14日,财政部、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20〕13号),明确了推进我国函证数字化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近年来A股市场上出现的多个审计失败案例都与函证程序有着密切关系。目前,函证及回函的主要方式是会计师事务所编制函证纸质底稿,交由被审计单位授权后寄(送)达开户银行(或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其他企业),由银行核对函证内容,签字盖章后寄到会计师事务所。如图1所示,具体流程如下:

1)被审计单位授权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纸质版银行询证函;

3)会计师事务所将银行询证函递送到被审计单位进行签章;

4)被审计单位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询证函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财务章;

5)会计师事务所携带银行询证函到指定银行进行函证业务办理;

6)银行对询证函上的由被审计单位加盖的公章有效性进行校验;

7)银行根据内部函证实际业务流程,出具纸质回函并加盖公章;

8)银行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填写的回函地址邮寄询证函到会计师事务所;

9)会计师事务所收到银行回函,对回函上由银行加盖的公章有效性进行校验,并基于回函完成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审计。

这种线下传统函证模式由于参与者多、不确定因素多等缘故,日益显现出以下弊端:

1)函证过程烦琐导致审计效率低下;

2)回函流程烦琐、周期长且质量差;

3)银行与被审计单位仍存在联合作假风险;

4)错误印章使回函不具有法律效力;

5)被审计单位成本高和财务报表透明度低;

6)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存在着浪费;

7)有丢失和人为编制错误情况发生。

区块链技术是利用块链式数据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密码学的方式保证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利用由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分布式基础架构与计算范式。为有效解决传统函证模式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可通过区块链技术构建多方参与的数字函证平台,将函证流程线上化、函证载体电子化、函证接入统一化、数据接口标准化,并为各参与方提供函证业务路由的服务。利用区块链技术建立多方互信的平台,参与各方权责划分清晰,能够解决传统函证“繁、慢、费、差”等问题,解决电子函证系统数据容易被篡改的问题,切实防止舞弊、造假的风险。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函证平台及方法,实现线上数字函证业务。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函证平台,涉及会计师事务所、被审计单位、银行、监管单位和运营单位;所述平台包括:用户管理模块、发函管理模块、区块链模块、发函获取模块、业务授权模块、回函管理模块、回函获取模块、进度查询模块和业务监管模块;

所述用户管理模块用于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被审计单位、银行、监管单位的用户的注册、登录以及权限管理;

所述发函管理模块用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函证的相关要求和数据标准,生成被审计单位的发函,并发送到区块链模块对发函的合规性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在区块链模块进行存证;

所述区块链模块在会计师事务所、银行、监管单位和运营单位部署区块链节点构建联盟链,并部署函证业务合约和监管合约;区块链模块用于指定的发函、授权、回函、撤函、催函业务数据的共识上链,并实现函证业务数据在会计师事务所和银行之间的路由;

所述发函获取模块用于在会计师事务所发函数据共识上链完成后,银行从本地部署的区块链节点获取已经共识上链的发函数据;

所述业务授权模块用于被审计单位使用银行颁发的智能密码钥匙在对应银行的网银系统授权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数字函证业务;

所述回函管理模块用于银行的回函业务;银行根据实际函证业务的信息化情况,手动填写回函,并在复核通过后对回函数据进行数字签名;或采用接口对接的方式直接进行回函并进行数字签名;然后调用回函接口,将回函发送到银行本地的区块链节点,在各节点共识完成后上链存证;

所述回函获取模块用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员用户使用统一颁发的智能密码钥匙登录平台,查询并获取指定的回函;

所述进度查询模块用于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提供查询函证的办理状态;所述业务监管模块用于监管单位通过本地区块链节点和监管合约对数字函证业务的合规性进行监管。

优选地,所述用户管理模块为会计师事务所设置管理员,管理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发函及获取回函的人员设置相应角色;用户管理模块为银行设置管理员,管理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获取发函及回函的人员设置相应角色;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员提交注册备案相关材料,监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开展函证业务;会计师事务所、银行、监管单位的管理员用户通过用户管理模块统一颁发的智能密码钥匙和短信验证码登录平台。

优选地,所述会计师事务所使用平台提供的发函管理模块将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函证中心与平台对接,完成自动化发函。

优选地,所述银行根据自身函证业务信息化程度,通过API接口的方式将已有函证服务与平台进行对接,或者在平台的回函管理模块上手动填写回函数据,或者将银行现有电子版回函文件上传至平台的回函管理模块,回函应进行数字签名并符合相关要求。

优选地,所述银行的函证格式应支持财会〔2016〕13号规定的通用格式/备选格式以及财会〔2020〕12号规定的函证格式一和函证格式二;其中,所述通用格式和函证格式一指发函时会计师事务所填写对应的数据并由银行进行核对,所述备选格式和函证格式二指发函不填写数据并由银行回函时进行填写。

优选地,所述函证的办理状态包括:待发送、待回函未填写、已驳回、已撤回、待复核、复核被驳回和已回函。

另一方面,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函证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在数字函证平台中的银行、监管单位和运营单位部署区块链节点构建联盟链;

步骤2、会计师事务所、被审计单位、银行通过用户管理模块,在数字函证平台进行注册,并由监管单位进行审核;

步骤3、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数字函证平台的发函管理模块按照函证相关要求生成被审计单位的函证,并通过平台向指定的银行发函;所述发函操作通过发函管理模块并调用区块链模块完成;

步骤4、银行从本地部署的区块链节点获取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函数据,通过和网银系统进行对接,支持被审计单位通过网银系统进行函证授权;

步骤5、被审计单位使用银行颁发的智能密码钥匙,在银行的网银系统完成发函授权操作;

步骤6、银行生成回函并进行数字签名,通过回函管理模块调用区块链模块完成回函操作;

步骤7、运营单位在本地部署的区块链节点共识完成后获取回函数据,会计师事务管理员用户所查询并获取指定的银行回函,完成数字函证业务。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所产生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函证平台及方法,通过将函证数字化,使得数字函证从会计师事务所发函、银行获取发函、被审计单位授权、银行回函、会计师事务所获取回函的各个环节均实现全程线上处理,促进提升函证处理效率,降低函证过程中的成本。通过报文传输函证数据,并发挥区块链分布式、防篡改、可追溯的技术优势,确保函证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背景技术提供的现有函证业务的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函证平台的结构框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函证方法的流程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由银行、监管单位和运营单位构成的联盟链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本实施例以银行B,会计师事务所C,被审计单位M,监管单位X和运营单位Y为例,通过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函证平台进行函证业务。

本实施例中,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函证平台,涉及会计师事务所、被审计单位、银行、监管单位和运营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是函证业务的发起方和回函的接收方,被审计单位是发函的授权方,银行是发函的受理方和回函方,监管单位是函证业务的监管方,运营单位是第三方数字函证平台的主要运营方。基于数字函证平台,会计师事务所发送函证,银行受理被审计单位授权的函证并回函,会计师事务所获取银行的回函,监管单位对平台上的函证业务进行监管;函证平台提供发函、回函、流程管理相关核心业务接口,会计师事务所和银行可以调用平台接口完成相应的函证业务。

本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函证平台如图2所示,包括:用户管理模块、发函管理模块、区块链模块、发函获取模块、业务授权模块、回函管理模块、回函获取模块、进度管理模块和业务监管模块。

所述用户管理模块用于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被审计单位、银行、监管单位的用户的注册、登录以及权限管理;用户管理模块为会计师事务所配置管理员,管理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发函及获取回函的人员设置相应角色,可设置仅在平台进行发函操作无法获取回函数据的审计师用户角色;用户管理模块为银行配置管理员,管理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发函获取及回函的人员设置相应角色,可设置办理回函的业务员和复核员用户角色;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员用户提交注册备案相关材料,监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开展相关函证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邮件的方式邀请被审计单位入驻平台,被审计单位提交注册备案相关资料,在监管单位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办理相关业务;会计师事务所、银行、监管单位的管理员用户通过用户管理模块统一颁发的智能密码钥匙和短信验证码验证成功后,才能登录平台。

所述发函管理模块用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函证的相关要求和数据标准,生成被审计单位的发函,并发送到区块链模块对发函合规性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在区块链模块进行存证;所述发函管理模块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平台手动填写发函,批量导入发函,以及采用接口对接的方式完成发函;所述发函管理模块支持银行指定默认接受的发函格式,会计师事务所选择指定的银行后,将使用该银行默认支持的格式进行发函。

所述区块链模块在会计事务所、银行、监管单位和运营单位部署节点构建联盟链,并部署函证业务合约和监管合约;区块链模块用于将指定的发函、授权、回函、撤函、催函业务数据的共识上链,并实现函证业务数据在会计师事务所和银行之间的路由;函证数据上链密文存储,仅指定函证的相关参与方和监管单位可以解密链上函证数据并进行查看,运营单位无法解密函证数据。

所述发函获取模块用于在会计师事务所发函数据共识上链完成后,银行从本地部署的区块链节点获取已经共识上链的发函数据;对于没有部署区块链节点而直接在平台操作的银行,可在平台直接获取发函数据并开展函证业务。

所述业务授权模块用于被审计单位使用银行颁发的智能密码钥匙在对应银行的网银系统授权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数字函证业务。

所述回函管理模块用于银行的回函业务;银行根据实际函证业务的信息化情况,可以在平台手动填写回函,并在复核通过后对回函数据进行数字签名;银行也可以采用接口对接的方式直接进行回函并进行数字签名;银行调用回函接口,将回函发送到本地的区块链节点,在各区块链节点共识上链。

所述回函获取模块用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员用户使用统一颁发的智能密码钥匙登录平台,查询并获取指定的回函。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采用接口对接的方式直接从平台获取回函数据。

所述进度管理模块用于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提供查询指定函证的办理状态;所述函证的办理状态包括:待发送、待回函未填写、已驳回、已撤回、待复核、复核被驳回、已回函。

所述业务监管模块用于监管单位对数字函证业务的监管,监管单位可通过本地区块链节点和监管合约对函证业务的合规性进行监管;平台可以支持多个不同的监管单位接入,每个监管单位在本地部署区块链节点;所述监管单位为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和银行接入平台的资质进行审核。

所述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选择使用平台提供的发函管理模块将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函证中心与平台对接,完成自动化发函。

所述银行可以根据自身函证业务信息化程度,选择通过API接口的方式将已有函证服务与平台进行对接,或者在平台的回函管理模块上手动填写回函数据,或者将银行现有电子版回函文件上传至平台的回函管理模块,回函应进行数字签名并符合相关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能够对银行的回函的数字签名进行校验。

所述银行的函证格式应支持财会〔2016〕13号规定的通用格式/备选格式以及财会〔2020〕12号规定的函证格式一和函证格式二;其中,所述通用格式和函证格式一指发函时会计师事务所填写对应的数据并由银行进行核对,所述备选格式和函证格式二指发函不填写数据并由银行在回函时进行填写;银行可配置默认支持的发函格式。

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函证方法,如图3所示,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在数字函证平台中的银行、监管单位和运营单位部署区块链节点构建联盟链;

步骤2、会计师事务所、被审计单位、银行通过用户管理模块,在数字函证平台进行注册,并由监管单位进行审核;

步骤3、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数字函证平台的发函管理模块按照函证相关要求生成被审计单位的函证,并通过平台向指定的银行发函;所述发函操作通过发函管理模块并调用区块链模块完成;

步骤4、银行从本地部署的区块链节点获取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函数据,通过和网银系统进行对接,支持被审计单位通过网银系统进行函证授权;

步骤5、被审计单位使用银行颁发的智能密码钥匙,在银行的网银系统完成发函授权操作;

步骤6、银行生成回函并进行数字签名,通过回函管理模块调用区块链模块完成回函操作;

步骤7、运营单位在本地部署的区块链节点共识完成后获取回函数据,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员用户查询并获取指定的银行回函,完成数字函证业务。

本实施例中,在银行B、监管单位X和运营单位Y的本地部署区块链节点,构建联盟链,部署的架构如图4所示。

本实施例中,会计师事务所C对被审计单位M进行审计,银行B是被审计单位M的开户行,监管单位X负责函证业务的监管,运营单位Y作为第三方负责数字函证平台的运营,供会计师事务所C和被审计单位M使用。会计师事务所C在发函中指定银行B,通过平台调用发函管理模块和区块链模块,并在各节点共识上链,实现函证业务的路由。

本实施例以平台上的会计师事务所C、被审计单位M、银行B、监管单位X和运营单位Y为例,说明数字函证业务的具体流程:

(1)会计师事务所C的审计师登录数字函证平台;

(2)会计师事务所C的审计师通过函证平台新建一个针对被审计单位M的发函,并选择被审计单位M对应的开户行,即银行B;

(3)会计师事务所C的审计师选择银行B默认使用的函证格式,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14个函证项中指定的一项或者多项,形成发函;

(4)会计师事务所C的项目主管对审计师的发函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平台调用发函管理模块和区块链模块,各节点共识上链完成后,完成发函操作;

(5)银行B通过本地的区块链节点,获取发函数据,并对发函进行校验;

(6)银行B获取发函中指定的被审计单位M的信息,并针对被审计单位M生成一份函证扣费账单;

(7)被审计单位M通过银行B的网银系统收到函证扣费账单后,通过银行B颁发的网银智能密码钥匙进行发函授权,并进行扣费账单支付;

(8)被审计单位M支付完成后,银行B开始进行回函,银行B根据内部函证业务的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系统自动回函对接或者手动回函填写;

(9)银行B对回函进行数字签名,保证回函的法律效力,并调用回函管理模块,各节点共识上链,完成回函操作;

(10)数字函证平台通过联盟链上的节点获取回函;会计师事务所C管理员使用智能密码钥匙和短信验证码登录数字函证平台,通过回函获取模块查询并获取回函。

本发明实施例中,会计师事务所C和被审计单位M可通过平台的进度查询模块查询指定函证业务办理进度,当函证逾期可向银行催函,通过调用催函接口,各节点共识完成后,银行将获取对应的催函信息。

本发明实施例中,银行B打通函证平台、网银系统,实现发函获取、账单生成、被审计单位通过智能密码钥匙授权、网银支付、回函等几个环节的自动化。

本发明实施例中,监管单位X和运营单位Y负责会计师事务所C、被审计单位M、银行B的平台入驻审核和管理。监管单位X对会计师事务所C的发函和银行B的回函的各环节进行监管。监管单位X对银行B的回函服务质量进行周期性的评估。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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