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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把人类行为转换成虚拟货币的商业模式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把人类行为转换成虚拟货币的商业模式,包括:互联网应用平台,用于为用户提供行为货币兑换、交易服务或使用行为货币进行物品交易的平台;平台运营管理方:用于建设、运营、管理所述互联网应用平台,以及实现行为货币的产生,同时向用户提供行为货币咨询、技术、交易等与行为货币有关的服务;行为执行方:通过执行公众认可的行为,在互联网应用平台上兑换可用于物品交易的行为货币的人或机器;行为购买方:通过出售物品兑换行为的人或机器,或使用行为货币进行物品与物品交易、物品与行为交换的人或机器。通过本发明所构建的平台能够实现物品与行为之间的交换,丰富了人们参与到公众认可的行动中的方式。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12446692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21-03-05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茂名市巩邦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201910810405.4

  • 发明设计人 黄俊霖;

    申请日2019-08-29

  • 分类号G06Q20/06(20120101);G06Q20/38(20120101);G06Q10/00(20120101);G06Q30/06(20120101);G06Q50/26(20120101);

  • 代理机构44248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谢肖雄

  • 地址 525000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六路三巷125号401房

  • 入库时间 2023-06-19 10:06:57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互联网应用领域,具体是一种把人类行为转换成虚拟货币的商业模式。

背景技术

随着时代的发展,互联网已经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目前,当互联网平台想要激励用户完成某些与之相关的事情时,一般会在平台发布线上任务,用户通过完成平台指定的线上任务后可在平台兑换积分,这些积分能够在平台兑换指定的物品或虚拟物品奖励,从而激励用户自发完成某些事情。

这种用户执行的事情并非公众认可的现实生活中的行为,同时用户获得的是这个平台的积分,仅限于兑换平台方提供的物品或奖励,积分不具有货币的流通性,不能用于用户之间的物品交易或物品和行为的兑换。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把人类行为转换成虚拟货币的商业模式,以解决上述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把人类行为转换成虚拟货币的商业模式,包括:

互联网应用平台,用于为用户提供行为货币兑换、交易服务或使用行为货币进行物品交易的平台;

平台运营管理方:用于建设、运营、管理所述互联网应用平台,以及实现行为货币的产生,同时向用户提供行为货币咨询、技术、交易等与行为货币有关的服务;

行为执行方:通过执行公众认可的行为,在互联网应用平台上兑换可用于物品交易的行为货币的人或机器;

行为购买方:通过出售物品兑换行为的人或机器,或使用行为货币进行物品与物品交易、物品与行为交换的人或机器。

在进一步的方案中:所述互联网应用平台加载于app端、小程序端或者微信端。

在进一步的方案中:用户通过扫码的方式登录所述互联网应用平台。

在进一步的方案中:把公众认可的行为兑换成可用于物品交易的虚拟的行为货币,这种兑换是双向的,用户通过执行公众认可的行动兑换行为货币,也可以通过出售物品兑换行为货币,从而达到物品与行为之间的兑换,行为货币的多少与用户执行公众认可的行为的次数或执行的结果关联。

在进一步的方案中:所述互联网应用平台中的商品具有唯一匹配的以行为货币作为计量单位的价格。

在进一步的方案中:所述互联网应用平台会根据用户的交易量建立排行榜。

在进一步的方案中:所述用户的交易量为行为货币的累计流通量。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行为货币商业模式,用户通过本发明所构建的平台能够通过出售物品和做行为任务获得行为货币,行为货币可以用来购买其他用户出售的物品或发布行为任务,通过这种激励方式,能够极大的丰富作为奖励的物品的种类,以满足不同用户的不同需求,无论是物物交换还是物品与行为交换,甚至是行为与行为的交易,极大地提高了用户完成任务的积极性,进而促成行为的发生,促成用户行为习惯的养成;通过本发明所构建的平台能够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公众认可的行动中来,即便对于没有时间参加行动的人群,也可以通过出售物品所兑换的行为货币发布行为任务,让其他人代替自己做公众认可的行动;通过本发明所构建的平台能够将现实生活中的行为进行货币化以及量化,实现物品与行为之间的交换,丰富了人们参与到公众认可的行动中的方式。

附图说明

图1为行为货币的创建原理图。

图2为以回收塑料瓶为例的商业运作模式。

图3为用户利用行为货币进行商品交易的流程图。

图4为用户通过行为获取行为货币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所列举的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并非用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对本发明所作的任何显而易知的修饰或变更都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与范围。

为方便表述,下述实施例中,定义行为货币为普拉币(Plasticoin),定义互联网应用平台为扔呗平台。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用户收集1个可回收物,通过扔呗平台回收可获取1个普拉币,普拉币代表一种环保的行为,可在平台上购买其他用户赠送的物品;平台限定每一种物品的价值范围(例如一本书5普拉币),意味着收集5个塑料瓶可以换到一本书,反过来,捐赠一本书,可以让5个塑料瓶被正确回收。

实施例2

请参阅图2,用户收集塑料瓶(可回收物)通过扔呗平台发布回收订单,回收物被正确回收后,用户可获得相应数量的普拉币,并可使用普拉币购买平台上其它用户出让的物品;反向来说,用户通过扔呗平台出让物品兑换普拉币,其它用户需要执行环保回收行动产生普拉币才可以购买其物品;且扔呗平台会统计根据用户的交易量建立排行榜,其中用户的交易量为行为货币的累计流通量。

实施例3

请参阅图3,作为卖方的用户在扔呗平台在线发布物品,作为买方的用户在扔呗平台在线查看物品,选中后通过扫码的方式在线支付普拉币购买,然后作为卖方的用户得到购买通知,等待买方的用户上门自提,在本实施例中,扔呗平台加载于app端、小程序端或者微信端。

实施例4

请参阅图4,用户做出回收行为以后,在扔呗平台上在线发布订单,回收员在线查看订单后进行接单,然后上门回收并现场核算,用户通过扔呗平台进行结算,然后在线评价回收员的工作;回收员回收商品后根据扔呗平台指定的回收站创建回收订单,由回收站在线查看订单并核实后向回收员支付人民币。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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