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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PDE1抑制剂的1,5-二氢-4H-吡唑并3,4-d嘧啶-4-酮和1,5-二氢-4H-吡唑并4,3-c吡啶-4-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作为PDE1抑制剂的具有化学式(I)的1,5‑二氢‑4H‑吡唑并[3,4‑d]嘧啶‑4‑酮和1,5‑二氢‑4H‑吡唑并[4,3‑c]吡啶‑4‑酮及其作为药剂特别是用于治疗神经退行性障碍和精神障碍的用途。

著录项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19-05-07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C07D487/04 申请日:20170407

    实质审查的生效

  • 2018-12-21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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