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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土壤残留苄嘧磺隆的轮作安全间隔期的判断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土壤残留苄嘧磺隆的轮作安全间隔期的判断方法,属于农药残留判定技术领域,将在小麦田、水稻田轮作换茬前的土壤作为鉴定田土壤,将对苄嘧磺隆的敏感指示植物盆栽至鉴定田土壤;敏感指示植物生长7天后,通过测量并对比鉴定田土壤中的敏感指示植物和对照土中的敏感指示植物的幼苗的株高、根长和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判断鉴定田土壤中残留的苄嘧磺隆对后茬作物的轮作安全间隔期。本发明具有价格低、判断准、可操作性强等优点,易于推广应用,为田间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有效依据。

著录项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19-01-08

    授权

    授权

  • 2017-06-23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G01N33/00 申请日:20161129

    实质审查的生效

  • 2017-05-31

    公开

    公开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农药残留判定技术领域,涉及一种土壤残留的轮作安全间隔期的判断方法,尤其是涉及一种土壤残留苄嘧磺隆的轮作安全间隔期的判断方法。

背景技术

除草剂(herbicide)是指可使杂草彻底地或选择地发生枯死的药剂,具有专一性、选择性等特点。随着我国农业的发展,除草剂的使用量已经占到农药总用量的50%以上。如此大的使用量,一旦使用不当极易产生长残效期除草剂的土壤残留药害造成作物除草剂药害。土壤中残留的除草剂通过植物的根系进入植物体内被吸收后,在植物体内分布量的顺序是:根>茎>叶>果实,导致在除草剂药害发生早期很难及时发现,造成后茬作物的减产、甚至绝产或品质下降等,当表现出较重的药害症状时已无法补救,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失。

苄嘧磺隆(Bensulfuron methyl)是磺酰脲类除草剂广泛使用的典型代表之一,又叫亚磺隆、苄磺隆。苄嘧磺隆及其与其他除草剂有效成分的混配制剂在我国被广泛用于稻田、麦田除草,对水稻、小麦安全,主要防除一年生或多年生阔叶杂草及部分莎草。水稻田杂草如:节节菜、眼子菜、鸭舌草等,小麦田杂草如:繁缕、猪殃殃、碎米荠、播娘蒿等。但苄嘧磺隆的残留极易对后茬敏感作物产生药害、污染环境等问题在植物的生产中时有出现。因此,苄嘧磺隆残留鉴定的研究对控制农田农药污染、预防药害以及保证农产品安全生产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苄嘧磺隆土壤残留量的鉴定方法主要利用昂贵的仪器设备和试剂进行高效液相色谱法,或是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该类鉴定方法准确性高。但该类分析方法需要专业人士进行操作,且价格昂贵,因此农民极少主动采用,而一旦残留药害发生以后,再对其取土样进行上述鉴定和诊断,造成的损失已然无法挽回。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鉴定技术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成本低且可靠的一种土壤残留苄嘧磺隆的轮作安全间隔期的判断方法。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土壤残留苄嘧磺隆的轮作安全间隔期的判断方法,将在小麦田、水稻田轮作换茬前的土壤耕作层中采用“梅花形”取样所得的土壤作为鉴定田土壤,即在小麦田或水稻田中间和四角各取一个点,每点取土壤2~3kg,将对苄嘧磺隆的敏感指示植物盆栽至鉴定田土壤;敏感指示植物生长7天后,通过测量并对比鉴定田土壤中的敏感指示植物和对照土中的敏感指示植物的幼苗的株高、根长和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判断鉴定田土壤中残留的苄嘧磺隆对后茬作物的轮作安全间隔期。

进一步地,所述对苄嘧磺隆的敏感指示植物是西葫芦。

进一步地,所述轮作安全间隔期是指小麦田轮作花生的安全间隔期和水稻田轮作烟草的安全间隔期。

进一步地,所述小麦田轮作花生的安全间隔期的判断方法如下:

(1)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株高抑制率为H,H≥75%;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根长抑制率为L,L≥85%;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为W,W≥60%;

故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均出现上述(1)中株高、根长和鲜重的抑制率时,则表明鉴定田土壤中的苄嘧磺隆残留量在24个月内种植花生是不安全的土壤,即小麦田轮作花生的安全间隔期为24个月;

(2)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株高抑制率50%≤H<75%;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根长抑制率60%≤L<85%;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40%≤W<60%;

故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均出现上述(2)中株高、根长和鲜重的抑制率时,则表明鉴定田土壤中苄嘧磺隆残留在12个月内种植花生是不安全的土壤,即小麦田轮作花生的安全间隔期为12个月;

(3)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株高抑制率35%≤H<50%;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根长抑制率40%≤L<60%;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30%≤W<40%;

故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均出现上述(3)中株高、根长和鲜重的抑制率时,则表明鉴定田土壤中苄嘧磺隆残留量在6个月内种植花生是不安全的土壤,即小麦田轮作花生的安全间隔期为6个月;

(4)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株高抑制率H<35%;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根长抑制率L<40%;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W<30%;

故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均出现上述(4)中株高、根长和鲜重的抑制率时,则表明鉴定田土壤中的苄嘧磺隆残留量对种植花生是没有安全间隔期的,可直接种植,即小麦田轮作花生的安全间隔期为0个月。

进一步地,所述水稻田轮作烟草的安全间隔期的判断方法如下:

(1)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株高抑制率H≥75%;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根长抑制率L≥85%;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W≥55%;

故鉴定田土壤盆栽西葫芦均出现上述(1)中株高、根长和鲜重的抑制率时,则表明鉴定田土壤中的苄嘧磺隆残留量在24个月内种植烟草是不安全的土壤,即水稻田轮作烟草的安全间隔期为24个月;

(2)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株高抑制率在48%≤H<75%之间;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根长抑制率58%≤L<85%;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37%≤W<55%;

故鉴定田土壤盆栽西葫芦均出现上述(2)中株高、根长和鲜重的抑制率时,则表明鉴定田土壤中的苄嘧磺隆残留量在12个月内种植烟草是不安全的土壤,即水稻田轮作烟草的安全间隔期为12个月;

(3)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株高抑制率35%≤H<48%;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根长抑制率38%≤L<58%;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27%≤W<37%;

故鉴定田土壤盆栽西葫芦均出现上述(3)中株高、根长和鲜重的抑制率时,则表明鉴定田土壤中的苄嘧磺隆残留量在6个月内种植烟草是不安全的土壤,即水稻田轮作烟草的安全间隔期为6个月;

(4)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株高抑制率H<35%;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根长抑制率L<38%;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W<27%;

故鉴定田土壤盆栽西葫芦均出现上述(4)中株高、根长和鲜重的抑制率时,则表明鉴定田土壤中苄嘧磺隆残留对种植烟草是没有安全间隔期的,可直接种植,即水稻田轮作烟草的安全间隔期为0个月。

上述方案中的株高抑制率、根长抑制率和鲜重抑制率均是将生长7天后的鉴定田土壤盆栽的西葫芦和对照土中盆栽的西葫芦分别进行测量或称重并通过计算得到的,计算方法如下:株高抑制率为H,H=100%×(对照株高-鉴定田土壤盆栽株高)/对照株高;所述的根长抑制率为L,L=100%×(对照根长-鉴定田土壤盆栽根长)/对照根长;所述的鲜重抑制率为W,W=100%×(对照土盆栽苗地上部分鲜重-鉴定田土壤盆栽苗地上部分鲜重)/对照土中盆栽苗地上部分鲜重。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发明以西葫芦为敏感性指示作物,通过测量西葫芦表现出的根长和株高生长抑制及地上部分鲜重降低的药害症状,建立了一种安全间隔期的判断方法,可在短时间内判断出土壤中残留苄嘧磺隆的药害对后茬作物的安全间隔期,具有价格低、判断准、可操作性强等优点,是一种便于农民学习掌握和使用的土壤残留苄嘧磺隆的简便快速判断方法,便于农民在小麦、水稻后茬作物种植前或喷洒农药前进行土壤鉴定,对农民种植作物和喷洒农药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方便实用;适合大面积小麦-花生、水稻-烟草轮作换茬前进行土壤安全性测定和评价,不需要专业人员和价格昂贵的仪器设备,易于推广应用,为田间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有效依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陈述,但并非是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定,实施例中所涉及的方法,如无特别说明则为常规方法或步骤,所用药品试剂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市售。

实施例1土壤残留苄嘧磺隆的敏感指示植物的选取

采用药剂处理土壤的方法进行田间小区试验,用质量分数为10%苄嘧磺隆可湿性粉剂按照0g/亩、0.1g/亩、0.68g/亩、1.25g/亩、2.5g/亩、5g/亩、10g/亩、20g/亩的剂量,均匀喷洒土表,播种花生,同时播种少量西葫芦种子,每个处理重复3次,正常管理,观察花生和西葫芦幼苗生长状况,结果花生幼苗在10%苄嘧磺隆可湿性粉剂10g/亩用量的田中出现药害症状,西葫芦幼苗在10%苄嘧磺隆可湿性粉剂1.25g/亩用量的田中表现出生长受抑制的药害症状及在2.5g/亩用量的田中表现出严重的生长畸形的药害症状。

采用药剂处理土壤的方法进行田间小区试验,用质量分数为10%苄嘧磺隆可湿性粉剂按照0g/亩、0.1g/亩、0.68g/亩、1.25g/亩、2.5g/亩、5g/亩、8g/亩、16g/亩的剂量,均匀喷洒土表,播种烟草,同时播种少量西葫芦种子,每个处理重复3次,正常管理,观察烟草和西葫芦幼苗生长状况,结果烟草幼苗在10%苄嘧磺隆可湿性粉剂8g/亩用量的田中出现药害症状,西葫芦幼苗在10%苄嘧磺隆可湿性粉剂1.25g/亩用量的田中表现出生长受抑制的药害症状及在2.5g/亩用量时表现出严重的生长畸形的药害症状。

从上述研究可以看出,种植花生和烟草时,西葫芦幼苗均在1.25g/亩用量的田中表现出生长受抑制的药害症状及在2.5g/亩用量时表现出严重的生长畸形的药害症状。因此,西葫芦可以作为判定土壤残留苄嘧磺隆的敏感指示植物。西葫芦(Cucumis sativus Linn)是一种葫芦科甜瓜属一年生草本植物,在世界各地广泛种植,种子在市场极易获得。

实施例2小麦田轮作花生的安全间隔期判定的步骤如下:

1、鉴定田土壤准备:轮作换茬前,按照间隔0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在大面积的小麦田耕作层土壤中采用“梅花形”取样,每次在小麦田中间和四角各取一个点,每点取土壤2~3kg,分别将每点土壤分两份装入育苗容器中(如花盆、塑料杯等),每次取样共装10个育苗容器;

2、对照土准备:用园艺上常用的育苗基质作对照土,即用草炭:珍珠岩:蛭石按体积比为7:1:2,装入10个育苗容器内;

3、播种育苗:在装有鉴定田土壤的10个育苗容器内,取自相同点的土壤内分别种植西葫芦种子和花生种子,在对照土的10个育苗容器内分别种植西葫芦种子和花生种子,每个取样间隔期共种20份。喷水至育苗容器内含水量达到60%,置于28~30℃的自然环境、室温环境下或光照培养箱,光照培养箱置于(12h光/12h暗)中,培养育苗,正常管理,保持土壤湿润;

4、测量或称重:观察比较鉴定田土壤和对照土盆栽西葫芦和花生的出苗和幼苗生长发育状况,因为西葫芦较花生生长快,选择西葫芦生长7天时和花生生长15天时,测量或称重得到二者幼苗的株高、根长和地上部分鲜重三方面的数据,结果如表1~6所示。从表1~6可以看出,随着取样间隔时间的延长,土壤中的苄嘧磺隆残留量逐渐减小,鉴定田土壤中花生和西葫芦的株高、根长及地上部分鲜重的数据逐渐变大,因此可以通过株高、根长及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及取样间隔时间来推测小麦田土壤种植后茬作物花生的安全间隔期。

从表1和表2可以看出,土壤残留苄嘧磺隆对花生株高和西葫芦株高影响的差距范围在16.5~24.4%之间;从表3和表4可以看出,土壤残留苄嘧磺隆对花生根长和西葫芦根长影响的差距范围在17.5~28.7%之间;从表5和表6可以看出,土壤残留苄嘧磺隆对花生地上部分鲜重和西葫芦地上部分鲜重影响的差距范围在18.7~27.8%之间。因为西葫芦是判定土壤残留苄嘧磺隆的敏感指示植物以及其在短时间内即可表现出药害症状,因此在实际判定安全间隔期时可以只在鉴定土壤和对照土中种西葫芦,通过西葫芦的株高抑制率、根长抑制率和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三方面的数据来判定水稻田土壤的安全间隔期,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

以上株高抑制率H=100%×(对照株高-鉴定土盆栽株高)/对照株高;以上根长抑制率L=100%×(对照根长-鉴定土盆栽根长)/对照根长;以上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W=100%×(对照地上部分鲜重-鉴定土盆栽地上部分鲜重)/对照地上部分鲜重。

表1 土壤残留苄嘧磺隆对后茬花生株高的影响

表2 土壤残留苄嘧磺隆对西葫芦株高的影响

表3 土壤残留苄嘧磺隆对后茬花生根长的影响

表4 土壤残留苄嘧磺隆对西葫芦根长的影响

表5 土壤残留苄嘧磺隆对后茬花生地上部分鲜重的影响

表6 土壤残留苄嘧磺隆对西葫芦地上部分鲜重的影响

5、判断小麦田轮作花生的安全间隔期:

(1)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其幼苗生长速度缓慢,植株矮小,植株显著低于对照土中西葫芦,株高抑制率H≥75%;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根长显著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根长抑制率L≥85%;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的地上部分鲜重显著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W≥60%;

故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现上述(1)中株高、根长和鲜重的抑制率时,则表明鉴定田土壤中的苄嘧磺隆残留量很高,该土壤在24个月内种植花生是不安全的土壤,即小麦田轮作花生的安全间隔期为24个月;

(2)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其幼苗生长速度缓慢,植株矮小,植株较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株高抑制率50%≤H<75%;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根长较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根长抑制率60%≤L<85%;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地上部分鲜重较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40%≤W<60%;

故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现上述(2)中株高、根长和鲜重的抑制率时,则表明鉴定田土壤中苄嘧磺隆残留量高,该土壤在12个月内种植花生是不安全的土壤,即小麦田轮作花生的安全间隔期为12个月;

(3)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其幼苗生长速度缓慢,植株矮小,植株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株高抑制率35%≤H<50%;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根长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根长抑制率40%≤L<60%;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地上部分鲜重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30%≤W<40%;

故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均出现上述(3)中株高、根长和鲜重的抑制率时,则表明鉴定田土壤中苄嘧磺隆残留量较高,该土壤在6个月内种植花生是不安全的土壤,即小麦田轮作花生的安全间隔期为6个月;

(4)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其幼苗生长速度缓慢,植株矮小,植株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株高抑制率H<35%;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根长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根长抑制率L<40%;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地上部分鲜重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W<30%;

故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均出现上述(4)中株高、根长和鲜重的抑制率时,则表明鉴定田土壤中的苄嘧磺隆残留量低,该土壤对种植花生是没有安全间隔期的,可直接种植,即小麦田轮作花生的安全间隔期为0个月。

实施例3水稻田轮作烟草的安全间隔期判定的步骤如下:

1、鉴定土准备:轮作换茬前,按照间隔0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在大面积的水稻田耕作层土壤中采用“梅花形”取样,每次在水稻中间和四角各取一个点,每点取土壤2~3kg,分别将每点土壤分两份装入育苗容器中(如花盆、塑料杯等),每次取样共装10个育苗容器;

2、对照土准备:用园艺上常用的育苗基质作对照土,即用草炭:珍珠岩:蛭石按体积比为7:1:2,装入10个育苗容器内;

3、播种育苗:在装有鉴定田土壤的10个育苗容器内,取自相同点的土壤内分别种植西葫芦种子和烟草种子,在对照土的10个育苗容器内分别种植西葫芦种子和烟草种子,每个取样间隔期共种20份。喷水至育苗容器内含水量达到60%,置于28~30℃的自然环境、室温环境下或光照培养箱,光照培养箱置于(12h光/12h暗)中,培养育苗,正常管理,保持土壤湿润;

4、测量或称重:观察比较鉴定田土壤和对照土盆栽西葫芦和烟草的出苗和幼苗生长发育状况,因为西葫芦较花生生长快,选择西葫芦生长7天时和烟草生长15天时,测量或称重得到二者幼苗的株高、根长和地上部分鲜重三方面的数据,结果如表7~12所示。

从表7~12可以看出,随着取样间隔时间的延长,土壤中的苄嘧磺隆残留量逐渐减小,鉴定田土壤中烟草和西葫芦的株高、根长及地上部分鲜重的数据逐渐变大,因此可以通过株高、根长及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及取样间隔时间来推测水稻田土壤种植后茬作物烟草的安全间隔期。

从表7和表8可以看出,土壤残留苄嘧磺隆对烟草株高和西葫芦株高影响的差距范围在9.4~18.7%之间;从表9和表10可以看出,土壤残留苄嘧磺隆对烟草根长和西葫芦根长影响的差距范围在14.3~27.4%之间;从表11和表12可以看出,土壤残留苄嘧磺隆对烟草地上部分鲜重和西葫芦地上部分鲜重影响的差距范围在16.6~24.7%之间。因为西葫芦是判定土壤残留苄嘧磺隆的敏感指示植物以及其在短时间内即可表现出药害症状,因此在实际判定安全间隔期时可以只在鉴定土壤和对照土中种西葫芦,通过西葫芦的株高抑制率、根长抑制率和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三方面的数据来判定水稻田土壤的安全间隔期,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

以上株高抑制率H=100%×(对照株高-鉴定土盆栽株高)/对照株高;以上根长抑制率L=100%×(对照根长-鉴定土盆栽根长)/对照根长;以上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W=100%×(对照地上部分鲜重-鉴定土盆栽地上部分鲜重)/对照地上部分鲜重。

表7 土壤残留苄嘧磺隆对后茬烟草株高的影响

表8 土壤残留苄嘧磺隆对西葫芦株高的影响

表9 土壤残留苄嘧磺隆对后茬烟草根长的影响

表10 土壤残留苄嘧磺隆对西葫芦根长的影响

表11 土壤残留苄嘧磺隆对后茬烟草地上部分鲜重的影响

表12 土壤残留苄嘧磺隆对西葫芦地上部分鲜重的影响

5、判断水稻田轮作烟草的安全间隔期:

(1)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其幼苗生长速度缓慢,植株矮小,植株显著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株高抑制率H≥75%;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根长显著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根长抑制率L≥85%;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地上部分鲜重显著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W≥55%;

故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均出现上述(1)中株高、根长和鲜重的抑制率时,则表明鉴定田土壤中的苄嘧磺隆残留量很高,该土壤在24个月内种植烟草是不安全的土壤,即水稻田轮作烟草的安全间隔期为24个月;

(2)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其幼苗生长速度缓慢,植株矮小,植株较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株高抑制率48%≤H<75%;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根长较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根长抑制率58%≤L<85%;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地上部分鲜重较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37%≤W<55%;

故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均出现上述(2)中株高、根长和鲜重的抑制率时,则表明鉴定田土壤中的苄嘧磺隆残留量高,该土壤在12个月内种植烟草是不安全的土壤,即水稻田轮作烟草的安全间隔期为12个月;

(3)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其幼苗生长速度缓慢,植株矮小,植株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株高抑制率35%≤H<48%;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根长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根长抑制率38%≤L<58%;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地上部分鲜重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27%≤W<37%;

故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均出现上述(3)中株高、根长和鲜重的抑制率时,则表明鉴定田土壤中的苄嘧磺隆残留量较高,该土壤在6个月内种植烟草是不安全的土壤,即水稻田轮作烟草的安全间隔期为6个月;

(4)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其幼苗生长速度缓慢,植株矮小,植株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株高抑制率H<35%;若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根长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根长抑制率L<38%;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出苗后地上部分鲜重低于对照土中盆栽西葫芦,地上部分鲜重抑制率W<27%;

故鉴定田土壤中的西葫芦均出现上述(4)中株高、根长和鲜重的抑制率时,则表明鉴定田土壤中苄嘧磺隆残留量低,该土壤对种植烟草是没有安全间隔期的,可直接种植,即水稻田轮作烟草的安全间隔期为0个月。

因此,上述实施例只是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然而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根据本发明的上述内容,按照本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和惯用手段,在不脱离本发明上述基本技术思想前提下,本发明做出其它多种形式的修改、替换或变更,均实现本发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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