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2010-09-01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IPC(主分类):C02F1/78 授权公告日:20080507 申请日:20050413
专利权的终止
2008-05-07
授权
授权
2006-06-21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申请权的转移 变更前: 变更后: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申请权的转移
2006-01-04
实质审查的生效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05-11-09
公开
公开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水处理方法,特别是一种杀灭水中蚤类浮游动物以便于其可被有效去除的方法。
背景技术:
水体的富营养化为剑水蚤类的大量繁殖提供了生存空间,而人类的过度捕鱼又成为剑水蚤迅猛增长的动力。在我国一些大中城市的水厂清水池乃至管网水中都曾发现过剑水蚤,甚至发生过多起管网水中出现剑水蚤的事故。实践表明,剑水蚤类生命力顽强,并有游动性、易穿透滤池。较大的剑水蚤肉眼可见,似白色肉虫,其在用户水中出现,不仅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对感官性状指标的规定,给用户带来了不良的感官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大多数剑水蚤目是诸如血吸虫、线虫等水中致病生物的中间寄主,从而成为传播疾病的一个重要媒介,给人们的用水安全问题带来了很大的威胁,因此,必须从饮用水中有效地去除。针对上述问题,多数水厂采用预投氯或预投氯-氨的预氯化工艺来进行控制,但其存在以下缺点:一是采用预投氯或预投氯-氨工艺增加了出水中消毒后的副产物如三卤甲烷、卤代乙酸等致癌、致突变物质的含量,对饮用水安全造成了影响;另一方面即使采用此工艺仍然不能对水蚤类浮游动物进行完全有效的去除,在滤池出水中仍能检测到有少量蚤类浮游动物的存在,使得水厂的安全供水难以保证。现有利用臭氧进行水处理工艺只为利用臭氧进行杀菌、消毒以及进行污水处理,且这种使用已取得一定成果,但目前还没有针对水中蚤类浮游动物进行臭氧氧化去除的技术。申请人申请过利用O3/H2O2杀灭蚤类浮游动物的水处理方法,申请号为200410013794.1,但由于该项申请中的过氧化氢起着关键作用,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成本较高的问题;另外,该项申请的着重目的在于对水中的蚤类浮游动物进行“杀灭”,而为达剑“杀灭”效果,过氧化氢是必不可少的成分。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针对现有水中蚤类浮游动物难以被有效去除的问题,从而提供一种成本低、去除效果好的利用臭氧预氧化与常规水处理工艺协同除蚤的水处理方法,首先,向常规水处理工艺前的原水中预通臭氧,臭氧的通入量为1.8~2.5mg/L,然后进行混凝沉淀,向原水中预通臭氧及进行混凝沉淀的总时长在30min以上,混凝沉淀后按8~10m/h的滤速进行过滤即可实现除蚤。本发明解决了以往用预投氯或预投氯-氨的预氯化工艺对水中蚤类浮游动物进行去除所存在的增加消毒副产物和不能完全清除蚤类浮游动物的问题,本发明采用预通臭氧的水处理技术,利用臭氧的强氧化性对水蚤类浮游动物进行灭活,使其在后续的混凝、沉淀和过滤工艺中得到彻底有效的去除。本发明着重解决的问题不是将水中的蚤类浮游动物进行“灭活”,而是结合后续水处理工艺,将水中的蚤类浮游动物进行有效“去除”,这种将水中蚤类浮游动物有效去除的方法,较之用臭氧、过氧化氢结合对蚤类浮游动物进行杀灭的方法来说,一来可以起到同样将蚤类浮游动物除掉的效果,二来可以节约成本,只需臭氧就可以实现目的,并且减少了工序;臭氧消毒具有很强的氧化消毒效果,并且不产生三卤甲烷等“三致”副产物,水的臭氧化比氯化大大降低了水的致突变性,并且在臭氧剂量足够的条件下,不会增加水的致突变性。本发明能够有效的控制水中的水蚤类浮游动物,从而保证出厂水水质指标的合格。另外,本发明以水厂现有的水处理工艺为基础,不需要进行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臭氧预氧化工艺与常规水处理工艺协同除蚤,充分发挥各单元的作用,有利于水厂处理工艺的经济运行,具有较高的实用性。
具体实施方式:
具体实施方式一:本实施方式的水处理方法为,首先,向常规水处理工艺前的原水中预通臭氧,臭氧的通入量为1.8~2.5mg/L,然后进行混凝沉淀,向原水中预通臭氧及进行混凝沉淀的总时长在30min以上,混凝沉淀后按8~10m/h的滤速进行过滤即可实现除蚤。
具体实施方式二:本实施方式的水处理过程如下:首先,向常规处理工艺前的原水中预通臭氧,臭氧的通入量为2.0mg/L,然后进行混凝沉淀,混凝沉淀时继续通臭氧,保证预通臭氧进行氧化接触时间在30min以上,可以为1h、1.5h、2.5h或3h,混凝沉淀作用时间为30min~2h,具体时间由实际水厂工艺决定,可以为30min,也可以为1h、1.5h或2h,混凝沉淀后按10m/h的滤速进行过滤即可。
具体实施方式三:本实施方式的水处理过程如下:首先,向常规处理工艺前的原水中预通臭氧,臭氧的通入量为2.3mg/L,预通臭氧进行氧化接触的时间为30min;预通臭氧结束后,进行混凝沉淀,混凝沉淀作用时间为20min~2h,具体时间由实际水厂工艺决定,可以为20min,也可以为1h或1.5h;混凝沉淀后按8.5m/h的滤速进行过滤即可。
下面是发明人针对本发明所述技术方案所做的实验之一:
对某水厂水源水进行实验,检测的水质条件为:水温为24℃,pH值为7.4,浊度为16~18NTU,高锰酸盐指数为3.72mg/L,藻含量为4.2×106个/L,剑水蚤含量为10~20个/L。
实验分三次进行,原水中依次投加的臭氧量为1.5mg/L、1.8mg/L、2.5mg/L,投加臭氧进行氧化接触时间的时间都为30min,投加臭氧使其与原水进行氧化接触时间10min之后开始进行混凝沉淀,混凝沉淀时间为40min。混凝沉淀后进行过滤,过滤实验中的滤速分别为8m/h、9m/h和10m/h,过滤时间都为8h。实验结果显示,除第一次实验外,臭氧投加量为1.8mg/L和2.5mg/L时,滤后水中的剑水蚤数量均为0个。
可见,用本发明所述预投臭氧与混凝沉淀、过滤联合协同作用,即可实现100%去除剑水蚤的目的。
机译: 采用高压高级氧化工艺的污水处理方法未反应臭氧再利用的HPAOP
机译: 利用水处理方法用臭氧分解可还原氮的水处理装置
机译: 利用生态友好型碳源进行包括脱氮工艺在内的废水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