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多地少,后备资源不足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人地矛盾始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土地资源严重不足已开始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国土资源部围绕耕地保护建立了土地复耕开发机制,确立了“占一补一”政策。同时在1999年由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下发了财综字[1999]117号文件明确了在经济上要对占用耕地的行为征收新征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该费大部分上交省、国家财政,实行“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统筹规划,专款专用”的原则,专款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支出,目的在于提高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控制耕地总量的减少,以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本文分析了国家、省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对本市农村经济的影响,并对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国家、省项目均已到位,抓好落实成为新形势下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重要的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