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独创的杂交水稻技术为我国的粮食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使得我国在占全世界7%的耕地上,养活了全世界22%的人口。然而,这一举世瞩目的科技创新,在知识产权不被人们所认识的的计划经济时代,只能无偿贡献给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意思的不断强化,杂交水稻的知识产保护逐步得到重视,并形成了以《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目前,虽然大部分的杂交水稻亲本、资源、组合以及繁育技术、研究方法、辅助材料都得到专利保护或品种权保护。但总体来说,杂交水稻的知识产权保护还是存在保护强度不大,保护范围狭窄,保护机制僵化等问题。只有通过进一步强化杂交水稻的知识产权保护意思,建立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拓宽保护范围,强化侵权的打击力度。才能使我国丰富的杂交水稻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开发。并保持我国的杂交不稻技术在世界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