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12月24日颁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首次将微生物指标列为基本控制指标,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出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该标准的颁布为紫外消毒技术的推广应用提供了契机。2003年5月4日,国建环境保护总局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应结合实际采取加氯或紫外线、臭氧等消毒灭菌处理,由此可见紫外消毒已成为污水处理厂出水消毒的规范化手段之一。中国建设部于2005年11月通过《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标准,规范了紫外消毒设备的应用和技术要求,同时也为紫外消毒技术在生活饮用水、饮用净水、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工业废水处理等领域的应用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