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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和解协议效力问题的一点看法

         

摘要

工伤事故是现代工业社会的产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用工与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工伤事故频频发生,因为工伤事故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也逐年承上升趋势。在我国工伤赔偿处理实践中,经常出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私下签订和解协议,无论该劳动者是否经过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双方都就工伤赔偿数额签订协议。然而在达成协议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出现以各种理由推翻以前的和解协议的情况,尤其是在劳动者没有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情况下签订的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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