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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用工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摘要

案例回放:罗某作为一名协管员受聘于武汉市某街道办事处,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后该街道办事处无故将罗某辞退,罗某向硚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以罗某的工作性质为公益性岗位,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裁定不予受理。罗某又先后向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起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二级法院均以相同理由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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