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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条件'调解优先'倾向应当刹车

         

摘要

随着民商审判中"调解热"的不断升温,无条件"调解优先"之风冲击着我国民商审判方式改革取得的成果,冲击着人们要求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诉讼理念.本文对当前司法实务中出现的无条件调解优先倾向的态势和造成的负面影响进行了分析和批判,主张民商审判中调、判关系的定位,应当回归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十六字指导原则上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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