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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实行管理考核实行扣分管理,考核不及格企业将退出建筑垃圾运输市场

         

摘要

日前,笔者从海门市城管局了解到,为加强对该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企业的管理,根据《海门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出台了《海门市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市场准人条件、考核方法等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提升了对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企业准入条件进一步细化据悉,近年来,随着海门城市建设项目的不断推进,建筑垃圾(渣土)的产量呈现增长势头,在推动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繁荣的同时,也出现了单位、个人未经审批违法清运、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造成建筑垃圾乱倒、乱堆、抛洒滴漏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海门城管局于2013年起逐步推行渣土运输准人制度,规定只有取得运输资质的公司方可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同时相关车辆必须经过密闭改造方可上路进行运输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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