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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事再审程序启动主体制度探析

         

摘要

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是指有权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它是再审程序的功能和价值能否实现的关键所在。我国再审程序启动主体制度仍然是以追求绝对公正为价值取向,以监督权为基础,严重背离民事诉讼理论规律及市场经济的要求。从维护生效裁判稳定性角度,应当严格限制再审程序启动主体数量。从民事诉讼理论的角度,应当确立以诉权为中心的再审程序启动主体制度。因此,我国应当建立以维护生效裁判稳定性为前提性保障,以诉权为中心的再审程序启动主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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