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颁布的新《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尤其是对合同的限制解除加大了企业的用工成本,激励其以各种各样的手段进行规避,从这个角度看,与《劳动合同法》的本意南辕北辙。美国学者Avery Wiener Katz在其论文中曾表示,大多数合同都具有期权合同的性质,劳动合同也不例外。通过对劳动合同构建期权模型,本文对解雇自由主义和限制解雇之间的企业工资支付决策进行对比,从而论述我国过度限制劳动合同解除的缺陷。全文共分为三部分。首先,阐述和比较自由解雇和限制解雇。其次,论述期权合同理论的基本原理。最后,结合期权合同理论,分析企业在两种不同制度下做出的工资支付决策依据。通过比较分析,说明限制解雇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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