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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如何应对虚假陈述证券赔偿诉讼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3年2月1日起施行。证券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在一段时间内将成为法院受理民事纠纷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证券市场各类主体来说,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规定》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期政策法规解读邀请长期从事证券律师业务且卓有成绩的中银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唐金龙博士就如何理解和正确适用该规定进行释解,供证券公司参考——编者

著录项

  • 来源
    《银行家》 |2003年第3期|158-159|共2页
  • 作者

    唐金龙;

  • 作者单位

    中银律师事务所 主任、创始合伙人、高级律师;

    法学博士;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民事诉讼法;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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