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京社会科学》 >农村宅基地有偿取得与土地分利集团的崛起——以浙北D镇为考察对象

农村宅基地有偿取得与土地分利集团的崛起——以浙北D镇为考察对象

         

摘要

村组织是体制性宅基地治理单位,其与宅基地资源治理单位边界的不重合,埋下了宅基地取得过程中权力寻租的萌芽.一方面,乡村经济发展带来宅基地强财产属性;另一方面,村民自治制度实践存在瑕疵,乡镇一级具有强烈的地利谋取冲动,宅基地有偿取得成为乡村治理主线.乡村组织与富裕阶层结成土地分利集团,建立起自上而下的宅基地分利秩序.这带来村庄权力结构的不稳定,挤压了中下层村民的居住权益.无权者为争取生存尊严"出气"式维权,带来了乡村的再政治化及深刻的治理危机.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决策应正视和保障大众的居住利益.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