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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对淘汰落后产能实行财政补偿及强制拆除

         

摘要

为建立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山西省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由省财政筹集安排资金建立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偿资金,专项用于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经济补偿和对拒不按期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强制拆除费、场地平整费、植被恢复费等的补助,以实现产业的良性发展。省级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明确“十一五”期间电力、炼铁、炼钢、焦炭、水泥、电石、铁合金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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