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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绥芬河机关引入优胜劣汰用人机制

         

摘要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前不久实行市直机关"末位下岗"制度,把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从企业引入机关。牡丹江市实行"末位下岗"制度,即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采取分级考核、定量测评、综合评定的方法,将同一级别中排名末位并且综合评定的分数不足60分的人员,依据情节做降低一个级别或待岗处理;对其中素质较低、不守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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